权威答疑 | 随迁子女政策热问热答

权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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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成都市发布了

腾妹整理了家长朋友们

最关心的问题

为大家提供参考和帮助

两种申请方式分别适合哪些人群?

Q1

01

居住证积分申请

适合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

02

材料申请

适合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新都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户籍人员。

积分方式分值要求是多少?

Q2

居住证积分申请需申请人“稳定职业指标≥5分,且居住引导指标≥5分”。

怎样才能达到要求的积分?

Q3

01

居住引导指标≥5分

申请人拥有合法自有住房或办理租赁登记的住房,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不满1年不得分。连续居住的认定以办理本市居住证时间为准,居住区域的认定以申请人当前办理居住证的地址为准。

即:2024年3月底持成都市居住证连续满一年且今年9月底前已在新都区同一镇范围稳定居住。

02

稳定职业指标≥5分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2个月的,分别积10分;满6个月的,分别积5分;不满6个月的,不积分。

即:最迟9月底前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至次年积分申请日不间断。

居住证积分需申请人于2月1日—4月30日至新都区政务大厅居住证积分窗口现场申请办结。

具体积分标准以《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和居住证积分办理窗口解释为准。

材料申请需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Q4

一、准备最迟9月底前,在新都区合法居住至少满半年的房屋信息。自有房屋的提供《房产证》需至少满半年;未拿到房产证的自有房屋提供《购房合同》,需保存好入住信息和水电气任一生活缴费满半年的凭证;未交房入住的,需以所租赁房屋信息办理;租住房屋的最迟需9月底前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二、准备办理新都区居住地的《四川省居住证》持房屋信息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已过期的需重新办理,即将过期的请务必提前续期;成都市内跨区户籍仅提供有效身份证。

三、准备最迟9月底前,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就业的相关材料,务工者与新都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经商者办理新都区《营业执照》。

四、最迟9月底前,依法购买与就业状态相匹配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务工者由新都区用工单位依法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理新都区《营业执照》可购买灵活就业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他注意事项

Q5

一、务必于4月1日—4月30日之间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二、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三、用工单位未依法购买成都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购买的灵活就业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仅认可真实的电子凭证佐证材料,不再审核现金方式相关凭证。

四、审核、安置过程中发现提交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均不予以安置或取消安置学位。

五、入学申请的相关问题,可参考2023年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指南或常见问题解答,也可前往附近学校、幼儿园、镇咨询点进行咨询。

六、随迁子女安置均为统筹安置,购房且能入户的人员建议将子女户籍迁到新都区,按当年就近入学原则安排。

七、2024年具体要求及办理日程等,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为准,并请关注“新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告。

来源:新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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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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