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我国经济学家于光远首次提出“庭院经济”的概念,是指农民以自己的住宅院落及其周围为基地,以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为自己和社会提供农业土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经济形式,是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指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是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有效途径。”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发展庭院经济,不仅可以稳定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还可以促进家庭经营的发展,提高农村整体的经济效益。
发展庭院经济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
庭院虽小,作用不少。庭院经济虽然是相对小规模的经济,但能够让农户收入更加稳定,更可持续,成为他们增收的良好途径,是乡村产业发展的有益补充,对乡村全面振兴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庭院经济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庭院经济涉及产业类型很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非常灵活,能够充分发挥农户各自的能力水平。同时工作地点就在自家庭院及周边,方便居家的老人、妇女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可以最大程度利用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既能有效增加家庭收入,还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庭院经济不仅可以根据每户农户不同的特点,发展不同的产业项目,实现百花齐放,也可以结合当地的资源和特色,分散发展适合本地的产业,形成“村落家家煮茧忙”的家庭产业集群,打造有特色的一村一品、一镇一特,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二是庭院经济有助于推进乡村产业结构升级。庭院经济在种植养殖方面,可以引入现代化的种植养殖技术,发展微果园、微菜园、微茶园、微药园、微养殖园,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产品加工水平,发展微车间,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升级。还可以发展微农庄、微超市、微电商等服务型产业,有条件的农户可以根据当地特色和文化,开发农家乐、民宿、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乡村旅游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加丰富的旅游体验,进一步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对于符合电网消纳、就近上网等建设条件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建设“庭院光伏电站”等微电站,促进农村低收入家庭持续稳定增收。
三是庭院经济可以促进农村生态保护。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农民往往会将部分耕地用于非粮作物的种植,同时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导致许多零散农田闲置或者荒芜,而庭院经济可以让农户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资源以及闲置农田,种植蔬菜、水果、茶叶等经济作物,既能增加收入,又对防止耕地“非粮化”起到积极作用,有助于保护耕地资源。同时,发展种植业的庭院经济一般规模较小,适合精耕细作,在“减肥减药”方面可操作性更强,能够有效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农业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有利于保护乡村环境和生态平衡。
四是庭院经济可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庭院经济在家庭或农户自有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同农户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在发展产业前,农户有意愿对庭院布局进行优化,合理规划农业用地、提高庭院种植效益、优化果蔬品种等,不仅能够提高经济收入,还有利于提高居住环境质量,打造出舒适、优美的农家院落。
五是庭院经济可以促进农村社会文化发展。在发展庭院经济过程中,农户可以通过传承家族文化、传统技艺等方式保护和发扬本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认同感。不同类型的庭院经济可以为农村提供如茶馆、花园、草坪等不同类型的娱乐和社交场所,成为村民交流感情、增进友谊的场所,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现阶段的庭院经济是缓和农村人多地少矛盾,发展农业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之一。而且庭院经济有规模小、投入少的先天特性,非常适合资金不多的农户进行发展尝试,并且因其“船小好调头”,即使不成功也能够迅速转变发展方向,将损失降到最低。一旦农户有了收益,就能快速盘活农户现有资产,并带动周边产业协同发展。
发展庭院经济存在的问题
尽管庭院经济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缺乏专业人才和管理经验。庭院经济需要农民掌握相关的农业知识和管理技能,但很多农民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也不具备管理经验。因此,在庭院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提高农民的管理和营销能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资源短缺和配置不均。庭院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同的土地、水等资源,而农村资源的短缺和配置不均成为制约庭院经济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土地作为庭院经济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其流转和产权保护问题可能会影响庭院经济的发展,如果土地流转不畅、产权保护不力,就会导致土地浪费、企业倒闭等问题。
三是产品质量和营销存在问题。庭院经济生产的农产品在标准、质量和安全上还缺乏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监管机制,这将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和支持。同时作为单个农户,产品销售渠道比较单一,难以进入城市市场和电商平台等销售渠道。在品牌建设和推广方面,农户也面临着较大的难度和成本压力。
四是政策支持不足。庭院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措施,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目前国家层面虽然支持发展庭院经济,但具体政策并不完善,地方也缺乏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限制了庭院经济的发展空间和速度。
发展庭院经济的有关建议
破解庭院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庭院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议一:加强农民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通过定向培养、开设专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不断提高农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其经营庭院的能力和信心。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发挥农村党员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庭院经济发展。
建议二: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级各部门可采取建立农业资源信息平台、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等方式,整合和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高庭院经济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建议三:拓展销售渠道和品牌建设。充分利用本地电商平台、村级供销社等平台,不断拓展庭院经济产品的销售渠道,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鼓励市县级工会组织采购庭院经济产品。建设并引导农户使用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并帮助农户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建议四: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出台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政策措施,为庭院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财政衔接资金等农业项目资金要加大对庭院经济的支持力度,鼓励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使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庭院经济。
建议五: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组建特色农业专家服务团队,开展送技上门服务,提升农户科技水平。大力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信息化手段,不断提升庭院经济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庭院经济并非一试就灵,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有条件”的意义所在。因此,在发展庭院经济过程中,切忌盲目跟风、一哄而上,一定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可以按照“一村一品”“一户一策”的发展思路,选择镇村试点,聚焦农村产业从传统种植养殖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工采摘三产融合新发展模式转变,推动庭院经济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持续激发农户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治理有效,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来 源:《中国乡村振兴》2023年第16期
总监制:姚卜成
监 制:韩世雄
编 辑:张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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