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0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及关于对西测测试相关股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关于对西测测试相关股东的关注函显示,2023年9月18日,西测测试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其在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情况主要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在证券操作系统录入失误。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违规当事人名下的证券账户实施6个月内限制卖出西测测试股份的措施,并对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关于对西测测试相关股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9月18日,西测测试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显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西测测试昨日午间披露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致歉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陕西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西测测试于2022年7月2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43.23元/股,公开发行股票2,11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徐鑫军、葛文兵。
截至目前,西测测试股价低于其发行价。
西测测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1,215.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0,881.77万元。西测测试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0827.03万元。该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0,054.74万元,分别用于西测测试西安总部检测基地建设项目、成都检测基地购置设备扩建项目、西测测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西测测试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0,333.53万元,其中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7297.22万元。
西测测试2023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同比下降2.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77万元,上年同期为2268.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02.33万元,上年同期为1977.6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89.19万元,上年同期为-757.90万元。
西测测试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04亿元,同比增长2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66.72万元,同比下降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62.35万元,同比下降23.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11.64万元,同比下降13.92%。
以下为全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90号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
2023年9月18日,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其在连续6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述情况主要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在证券操作系统录入失误。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所将对违规当事人名下的证券账户实施6个月内限制卖出西测测试股份的措施,并对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本所希望你们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9月1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897号
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经查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9月18日,西测测试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显示,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作为西测测试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在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四十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9月19日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提前终止暨致歉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悦投资合伙企业、成都川创投丰年君传军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你们作为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达1.08%。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其一致行动人丰年君和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32,000股,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64,000股。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致歉公告》,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15,200股,本次违规原因系丰年君悦、丰年君传、丰年君和三位一致行动人分别减持、未做好减持比例控制工作,在证券操作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超比例减持0.08%,不属于不能减持的情形,公司前期已经披露减持预披露公告。丰年君悦、丰年君传及丰年君和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超额减持公司股票的错误,对本次操作失误导致超额减持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作出如下承诺:
1、回购上述超额减持的股份:持股5%以下股东丰年君传、丰年君和承诺回购在实施上述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在证券操作系统录入失误超比例减持0.08%,并承诺将其超额减持的股份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2、提前终止于2023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相关减持事项,同时承诺自本公告出具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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