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0日电 20日,深交所向保利联合下发监管函。
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据监管函,2023年8月28日,保利联合披露《关于子公司保利新联获取矿权并实施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山一体化项目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保利新联爆破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通过竞拍方式获取广东省韶关市红尾坑矿区矿权,本次矿权获取金额合计7.7亿元。
监管函显示,上述交易金额占保利联合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9%,保利联合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8月24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监管函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6.1.2条的规定。
中新经纬注意到,下半年以来,深交所已两次向保利联合下发监管函。
除上述监管函外,深交所7月14日下发的监管函指出,保利联合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据企业网站介绍,保利联合于2002年7月18日成立,2004年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控股股东为保利久联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保利集团。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发稿,保利联合跌0.66%报9.01元/股。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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