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要警惕“保本高息”、“专家内幕”、“投资返利”三类理财诈骗陷阱,同时提醒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等等。
警惕三类理财诈骗陷阱
当前,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案件频发,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为此,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此类诈骗,谨防财产损失。
《提示》指出,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通常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实施:
步骤一:以“保本高息”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步骤二:以“专家内幕”虚假消息诱导投资。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步骤三:以“投资返利”虚假平台转移资金。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不法分子随后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牢记“三不”避免损失
《提示》显示,上述诈骗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受骗人群众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还提醒投资者:
一、不存在“保本高息”理财产品。根据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消费者应认清银行理财、基金、信托、期货等均不是存款,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保本高息”“专家保证”等均是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的常见套路,应提高警惕。
二、不轻信来路不明“小道消息”。消费者进行投资理财时应首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轻信通过网络论坛、微信群、QQ群等传播的“小道消息”以及无合法资质的机构或人员。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咨询核实。
三、不贪图“一时便宜”因小失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投资理财观念,切忌侥幸心理、赌博心态。对陌生来电、邮件推销等非正规网络途径诱导投资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拒绝与陌生人共享实时位置、分享含有身份信息的照片,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总之,消费者应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信息甄别能力,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不慎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形,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李云泽发声: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9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云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强调,要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他提出以下五点:
一是加快完善适当性管理体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适当性操作标准,确保把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二是分级分类高效处理投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引领金融系统带着感情做好消保工作,压紧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加快建设多元化纠纷调处体系,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妥善解决。
三是标本兼治化解突出矛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整治突出问题,弥补制度短板,建立健全消保长效机制。
四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金融知识宣教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不断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五是加大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力度。近期将联合有关方面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重大案件,稳妥处置一批风险隐患,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统筹 王晓东
责编 蒋赛赛
检校 张小楠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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