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19日讯 车险市场再迎手续费强监管。据财联社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
据悉,《通知》一共12条举措,分别从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持续健全商车险费率市场化行程机制、加强车险费用监督、明确职责分工四方面严控车险费用管理。
数据显示,自2022年5月以来,车险综合成本率呈单边上行趋势,2023年6 月达到 97.88%,同比高出1.23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车险累计承保利润86.08 亿元,同比下降32.44%。
在财通证券分析师夏昌盛看来,在车险承保利润大幅下滑的背景下,《通知》剑指车险手续费竞争,重申了从严监管的态度与决心,预计强监管下车险市场无序竞争有望快速降温,行业回归理性后,定价、服务、品牌等成为车险竞争的核心,大型险企优势明显,车险增速有望提升,继续实现规模与盈利双优。
监管发文规范车险市场,划定九大红线严控费用内部管理
在车险综改实施三年之后,“降价、增保、提质”的阶段性目标已实现。
但是,迫于过去两年负增长导致的规模压力,不少经营维艰的中小财险公司从战略上采取了较为激进的策略,部分地区和机构高手续费竟争等问题又有所抬头。
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车险综合费用率月均投放高于去年同期1.13个百分点,市场投放成本处于高位。
早在6月,监管就曾下发《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继续保持严监管高压态势。时隔2月有余,监管再次下发《通知》,加强车险费用管理。
具体来看,此次《通知》要求从五方面压实责任,通过划定9条红线重拳整治车险市场乱象。
一是严格车险费用管理,财险公司不得以直接业务虚挂中介等方式套取手续费;不得以虚列“会议费”“咨询费”“服务费”等业务及管理费科目的方式套取费用。
二是强化手续费核算管控,不得将在车险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与车险销售收入或保单销售数量挂钩的费用计入业务及管理费等其他科目。
三是及时做好费用入账,不得将费用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险种、不同分支机构以及同一集团内部不同子公司之间,或以违规签订再保险合同的方式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进行调节;不得无故拖延或提前将费用核算入账。
四是据实做好费用分摊,保险公司不得在总公司及省公司本级列支销售类费用。
五是加强中介业务管控,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不得向不具备合法资格的机构支付或变相支付车险手续费;不得委托或放任合作中介机构将车险代理权转授给其他机构。
手续费持续压降,车险预期赔付率提高至75%
“以手续费换市场份额”一直是财险业顽疾。
大家保险集团原总经理施辉分析,当前国内车险生态严重依靠汽车产业链销售,以及熟人社会销售为主的销售模式,靠拼手续费高低,扩展保费规模也成为财险公司曾经最常见的竞争方式。
始自2020年9月的车险综合改革虽然致力于提升赔付率,降低费用率,以此降低手续费竞争空间,但并不能从根源上消除人们靠价格换市场的冲动。
为引导车险附加费用率合理下调,并压降部分竞争程度较高领域的手续费水平,此次《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商业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继续保持在25%,预期赔付率提高到75%。
值得注意的是,有条件的地区可支持符合发展实际的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商业车险产品。
此外,监管同时鼓励保险公司科学设定商业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
财险公司根据商业车险产品附加费用率上限、市场经营实际和市场主体差异,合理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持续压降部分竞争程度较高销售领域的手续费水平。在各地区科学设定商业车险手续费比例上限时,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可发挥引导作用。
手续费比例超过报备上限,监管将责令停业
在车险费用监督管理方面,监管将继续加强对车险费率的回溯分析,对报备与实际偏离的财险公司,责令调整商车险费率。
其中,对实际执行与报备偏离较大,且手续费比例超过报备上限的公司,监管部门可责令公司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对于报批报备产品的利润测试与实际偏离度大,甚至以此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调整商业车险费率。
对于费率实际执行情况与报批报备水平偏差较大、手续费比例超过报批报备上限等行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财险公司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同时,《通知》要求健全车险领域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同查同处制度,严厉打击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虚开发票、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保险机构与中介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对接等建设,规范手续费结算支付,禁止销售人员垫付行为。
优化财险公司考核机制,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考核权重
业内人士表示,财险公司在经营车险的过程中,要规模胜于要利润的现实压力,往往来自于一刀切的“规模考核”。
此次《通知》要求财险公司进一步优化考核机制,降低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市场份额的考核权重,不断减少对盲目拼费用、比价格等粗放式竞争模式的依赖,加快向提升服务质效转型。
其中,大型财险公司要切实发挥头雁示范作用,带头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严禁开展不正当竞争。
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健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的商业车险费率回溯规则、停止使用条款费率机制,加强非现场监管,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盯紧市场主要主体和关键数据指标,同步监测手续费、业务及管理费,严控保险机构市场竞争边界。加强监管统筹联动,强化现场检查调查,短平快、稳准狠,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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