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无锡市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包括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用足用好房地产调控工具箱、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的住房需求等六大方面,共20条。值得关注的是,无锡实行了7年的限购政策正式放开。
新政明确,全市域取消限购政策。将经开区太湖街道、华庄街道移出限购区域;取消现有的购房限制性措施,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对购房资格进行核验;取消企事业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套数限制。
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无锡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按照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指导商业银行有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同时,无锡将进一步满足各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强各类保障房筹集和建设工作统筹,优先保障和解决新市民、青年人、新就业人群、常住人口等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加快推进人才房多渠道、多方式供应;支持产业园区、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原则上不再新建拆迁安置房,建立房票购房“房源信息库”,推进房票跨区域的全城通兑使用。探索建立商品房共有产权模式,有效满足各类人才、新就业群体的住房需求。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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