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悦科技)发布公告,解除永悦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简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平舆畅达交投)签署的《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公告显示,2023年8月27日,永悦科技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与平舆畅达交投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
补充协议的首次公布,证实了该合作项目主要为购买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应用于农业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包括农机设备的管理使用、农事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内容,具体为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白芝麻、水稻、林业等农林提供相关植保服务,并非用于所谓的机场运营。
记者也从法律人士处获悉,该《销售合同》无论是文件名称,还是列明的标的物名称、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等关键条款,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5条、第596条规定的“买卖合同”的特征。因此说明了,双方之间签订的该《销售合同》真实有效。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永悦科技通过人才引进,打造专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售后队伍,加强与国内知名研究院所和高校的合作,获得了多项无人机相关专利技术,并重点掌握了农用植保无人机的多项关键核心技术,同时还基于“建设制造强国” “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建设具有示范效应的永悦无人科技智造超级工厂,开展无人机、无人科技等技术的研发与生产。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32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