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经拉开帷幕。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巨大背景下,国资央企在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稳经济作出更大贡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也将推出系列解读文章抛砖引玉,以资共享。今天我们聊聊新三年行动的核心任务——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
07、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科技成果转化的方式
选择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是决定科技竞争成败的关键,毕竟,科技竞争一定程度上就是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和转化速度的竞争,是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程度及其市场占有率的竞争。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五大方式:
一是自行投资实施转化;二是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三是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四是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五是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
本质上,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成果不断演化的过程,包括“转移”与“内化”以及“转化融合”等转化方式:“转移”是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内化”是科技成果具体化、产品化、商品化与产业化的过程,“转化融合”是二者的融合。
1.科技成果如何“转”
科技成果的“转移”,就是科技成果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内部研发机构向企业或产业化单位转移和成熟的过程。“转移”的模式包括科技成果所有权转让、使用许可等交易方式,可以实现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从研发单位转移到企业,并由企业实施转化和推广应用。
但是,“转移”的模式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时,还需履行资产评估、招拍挂等流程,交易过程比较复杂,交易时间比较长,主要适用于技术成熟度和市场成熟度均比较高的科技成果。
2.科技成果怎么“化”
科技成果的“内化”,就是科技成果在企业内部深入开发和成熟的过程。“内化”的模式主要是企业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包括小试、中试、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等阶段。“内化”的模式不发生知识产权转移,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的交易成本,不足之处在于没有充分整合社会创新资源,主要适用于实力雄厚的链长、链主企业。
3.科技成果的“转化融合”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必然推动“转化融合”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流方式。科技成果的“转化融合”,就是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功能并整合社会创新资源的过程,包括科技成果转移和内化。“转化融合”的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科技创业等,可以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主要适用于具有较强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颠覆性和市场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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