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发挥自贸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功能

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副局长:发挥自贸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功能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 视觉中国 资料图

9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泽在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举办“十年奋进路 启航新征程——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自贸十周年”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挂牌后,原银监会和原保监会分别出台了八条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最早推动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上海监管局围绕市场准入、特殊业务授权、统计风险监测等出台多项配套制度,有力加强监管政策引领。

据他介绍,在开展“放管服”改革探索方面,上海监管局出台一系列行政许可简化措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在区内集聚发展。截至2023年6月末,上海自贸区内银行业机构数量为588家,其中区内法人机构49家,分行级机构121家,分行级以下机构418家。保险机构数量为135家,其中区内法人机构16家,分公司54家,分公司以下机构65家。

在争取自贸业务的特殊授权方面,针对上海自贸区独特的机构设置和账户体系,授权自贸区内银行扩大开展离岸业务、允许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开展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并对投资标的、账户托管和投资人资格作进一步规范。截至2023年6月末,辖内共有4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自由贸易账户核算体系,自由贸易账户资产总计1.06万亿元。

在加强业务风险监测方面,建立健全自贸区事中事后监管工具箱,以“重点跨境业务定期监测+新产品动态报备+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等三项基本监测手段为依托,构建自贸区特色报表监测制度,不断提升自贸区业务的风险防控水平。

王鑫泽表示,上海监管局坚持对标最高标准,充分发挥上海自贸区改革试验田作用,通过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以先行先试的压力测试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新渠道、积累新经验。

其中,上海局重点围绕匹配金融供给与科技企业需求,与临港管委会共建“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基地”,试点实施一批新产品、新工具、新模式;重点围绕实现对产业风险的精准保障,打造临港新片区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指导保险机构主动对接科技产业需求,加大定制化、专属化产品研发;重点围绕促进自贸区投融资便利化,创设“创新监管互动机制”,以“一事一议”评估方式对创新业务给予支持。

王鑫泽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始终坚持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更好地发挥自贸区示范引领、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倡议、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联动发展。

首先,助力自贸区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核心承载区。一是推动落地一批首创性对外开放项目。全国首家专业再保险经纪公司、首家外资再保险法人机构、首家外商独资保险控股公司、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全国唯有的五家外资控股理财公司等一大批首创性项目均落户在上海自贸区。二是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我局联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细则》,推动7家再保险运营中心获准在临港新片区开业,打造再保险“国际板”,开设面向全球的再保险交易市场,加快实现我国再保险市场由“单向开放”向“双向开放”的转型升级。

第二,发挥自贸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功能。一方面,支持机构“引进来”,打造“一带一路”投融资服务中心。批准约旦阿拉伯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银行在自贸区内设立第一家分行,截至目前,共有1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外资银行在沪设立了5家法人银行、13家分行和6家代表处。另一方面,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推动金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依托自贸区金融政策优势,通过贸易融资、跨境银团贷款、内保自贸贷、工程保险再保险联合体等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便利化的跨境金融服务。

第三,促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一是加强四地自贸区监管联动,不定期进行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合力推进自贸区更高水平的制度开放和创新发展。二是支持五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附属公司在上海开展股权投资业务,重点参与临港新片区建设和长三角区域的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协调发展。三是支持辖内银行对接苏浙皖兄弟分行,共同为当地企业提供自贸试验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造协同开放红利。截至2022年末,上海辖内银行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苏浙皖三地企业提供贷款余额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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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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