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18日,旭辉控股发布公告称,其间接全资子公司广州昌广、广州昌汇、广州昌卓、旭辉中国、恒基中国、旭安、上海旭辉、中光发展及虹桥项目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旭辉控股出售广州增城项目,交易总代价2.40亿元,涉及增城项目公司50%股权及贷款。
公告显示,广州昌广有条件同意出售,而广州昌汇有条件同意购买广州昌卓50%的股权及贷款。在交易代价方面,包括1.00元作为广州昌卓50%股权的代价及2.403亿元作为出售贷款的代价。代价偿付方式是,在恒基中国或其联系人于虹桥项目公司享有的分红或应收款中的等额部分抵销后,若有差额,则由恒基中国支付。
广州昌卓分别由广州昌广及广州昌汇拥有50%权益。广州昌卓持有增城项目公司20%股权,而增城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并持有及开发增城项目。增城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三联村,预计将分阶段开发为高层住宅,配备商业及社区设施。
旭辉控股称,根据出售事项的代价及出售贷款的帐面值,公司预计自出售事项录得亏损约9100万元。在转让协议签订前,广州昌卓的财务资料并不在旭辉控股综合财务报表综合入账。出售事项完成后,旭辉控股将不再持有广州昌卓的任何股权。
此外,旭辉控股还表示,完成出售事项后,其无须承担向广州昌卓及增城项目进一步注资的义务,从而将增强现金流。此外,公司董事会相信,出售事项通过退出非重点发展区域及持股比例小的项目,使旭辉控股能够将资源重新调配至重点发展区域的项目,并提高此类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商业决策流程效率。
编辑 武新
校对 朱名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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