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践行新理念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强调,要“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从地方实践来看,多地纷纷出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这就需要我们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其中,把“立足实际、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推动工作的主线。
统筹协调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在守正创新中做大民营经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突破。新时代我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从过去单纯通过竞争获取资源和市场份额的“竞技场”,逐步转变为通过合作才能共享资源、共创价值的“生态圈”,要想让这个“生态圈”持续富有生命力,这就需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制度规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协调好“国企”和“民企”的关系,在协调协同中做优民营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作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代表力量,在经济发展中共生共存。这就需要打破市场壁垒,让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竞争,共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
统筹协调好“进入”和“退出”的关系,在绿色转型中做强民营经济。新发展阶段,推动民营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科技赋能下闯出一条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和绿色化的转型之路,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新旧技术的更迭、新旧动能的转换,必须算好成本账,在市场中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完成。云南的民营企业应实施追赶战略、加快发展步伐。一方面承接发达地区技术较为先进、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大的产业转移,提升应急扩产转产能力;另一方面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在生产过程绿色化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统筹协调好“供给”和“需求”的关系,在开放合作中做精民营经济。当前,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受前期经济结构性问题和疫情冲击的双重影响,面临各方压力,国民经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供需双轮驱动,挖掘投资和消费的潜力。在这个过程中,民营企业需要将供给和需求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精准的商品和服务。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出发,民营企业可以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快速提高内需市场份额,另一方面抢抓国家层面和区域性国际市场的开放政策机遇,提高国际市场份额,在双循环战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统筹协调好“改革”和“发展”的关系,在共建共享中做实民营经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其中经济体制改革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环节。实践证明,唯有改革才能打破旧的体制束缚,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坚持共建共享原则,凝聚最广泛的人民力量,形成普遍共识支持改革、携手发展,同时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和发展的红利。从法治环境入手,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从弘扬企业家精神入手,增强民营企业家的爱国情怀,进一步激发创新的活力和创造的潜能。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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