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房地产税立法暂缓
据证券时报报道,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在财税领域,《规划》明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将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而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并未出现在本次立法规划中。
据悉,2023年年初,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发表题为《新时代中国财政体系改革和未来展望》的文章指出,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
而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房地产税法被纳入第一类项目,属于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房地产税法未能提请审议,在本次的立法规划中,甚至未再提及房地产税。
贸然实施房地产税将对我国房地产市场,乃至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田志伟认为,即便后续适时推动房地产税立法,也要注重征税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可以考虑从增量部分试点房地产税,而不是一步到位地对存量市场进行改革。
另外,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三大税种,在《规划》中被列入第一类项目。长期来看,通过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增强个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仍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重要方向,在条件成熟时相关修法工作或将稳步推进。
中国恒大:恒大财富、恒大人寿相关事件不影响公司经营运作
9月18日,中国恒大集团发布澄清公告。中国恒大表示,公司注意到媒体报道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信息。
中国恒大澄清恒大财富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恒大财富的相关人员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影响本公司经营运作。
中国恒大同时称,亦注意到媒体报道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转让的信息。中国恒大表示,恒大人寿是公司的50%参股公司。恒大人寿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转让对本公司现在的业务运营没有重大影响。
融创中国:境外重组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
9月18日晚,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境外重组方案获得高票通过。共有2019名债权人投票,债权人数通过率为99.75%,债务总额通过率为98.3%。
公告显示,融创拟再次上调美元债重组中强制可转换债券的最高限额,由22亿美元上调至27.5亿美元。融创认为,这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债务规模及减轻未来的流动资金压力。另外,基于目前的市场状况,提高强制可转换债券限额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按融创此前披露的境外债务重组方案,27.5亿美元强制可转债,加上10亿美元可转债以及按照13.5港币价格转为融创服务股权的债务最多约7.78亿美元,即融创通过债转股消减债务总额合计将超过45亿美元。
融创中国将寻求法院对计划的批准及裁决。 寻求裁决计划的呈请将于2023年10月5日上午9时30分聆讯。
华侨城前8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296.2亿元 单月销售33.7亿元
9月18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8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公告。
2023年8月,华侨城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9.4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金额33.7亿元;2023年1-8月,公司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面积141.8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8%;合同销售金额296.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
8月份,公司新增一宗住宅用地,为成都市金牛区国宾57亩JN05:2023-024地块,面积3769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387.6万平方米,拿地价格为10.1亿元。
此外,1-8月,公司旗下文旅企业合计接待游客669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58%。
中信城开拟8.82亿元关联收购中信正业投资全部股权
9月18日,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信城开与中信正业集团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中信城开同意收购中信正业投资的全部股权连同中信正业投资欠付中信正业集团的股东贷款以及其他债务,总代价为8.82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信正业投资将成为中信股份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将于集团的账目内综合入账。
中信正业投资是一家依据中国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它是中信正业集团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为一家主要从事基础设施投资、产业地产和新城建设业务的投资公司。
通过本次交易,中信城开将其业务区域覆盖范围拓展至中信正业投资布局的中国湖北、四川、云南等省份。
旭辉退出广州增城三联村项目合作 由恒基兆业接手
9月18日,旭辉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出售增城项目股权。
公告显示,旭辉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昌广商务谘询有限公司、广州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昌卓商务谘询有限公司、旭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旭安有限公司、上海旭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光发展置业有限公司及上海旭弘置业有限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广州昌广向广州昌汇出售广州昌卓50%的股权及出售贷款,总代价约2.4亿元。
资料显示,广州昌广为旭辉控股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昌汇为恒基兆业地产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广州昌卓此前由广州昌广及广州昌汇分别拥有50%及50%权益,其持有广州增城区润昱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20%,而润昱置业持有及发展增城项目。
另悉,此次交易的对价将由恒基中国于虹桥项目公司享有的分红及/或应收款中的等额部分抵销,若有差额则由由恒基中国另行支付。
虹桥项目公司为由旭安、上海旭辉及恒基兆业地产旗下中光发展分别拥有56.50%、21.75%及21.75%权益,用于开发上海虹桥的综合体项目。
另外,上述而增城项目是位于增城三联村的住宅及商业项目,占地约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5.6万平方米。
该项目前身为2018年4月由华润置地拿下的增城荔城街三联村A18082地块,华润置地后来引入首创、中海、保利、旭辉+弘基地产联合体作为合作方。
旭辉此次退出,预计将自出售事项录得亏损约9100万元。
万科、中交西部投资与井双置业分食重庆3宗地块 总价23.3亿元
9月18日消息,重庆成功出让分别位于渝北区、南岸区与坪坝区的三宗地块。
其中,渝北区S14-2地块与S14-4地块由万科以9.32亿元拿下,两地块位于渝北区两路组团S分区,总出让面积为6.03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05万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A77-1-1/02地块位于南岸区茶园组团A分区,由中交西部投资以5.16亿元起始价拍得。该地块规划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出让面积约3.99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6.869万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位于沙坪坝区双碑组团A标准分区的A03-2-2/05地块、A03-2-3/05地块、A07-2-2/05地块与A03-2-1-2/05地块简称为双碑组团地块,由中交井双置业以8.9亿元竞得。地块宗出让面积为8.02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4.70万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三宗组团地块皆规划涉及二类居住用地,住宅、城镇设施用地出让年限50年、商业出让年限40年,规划要求企业需于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
广州海珠20.83亿元挂牌1宗商住地 宗地邻近东方红印刷厂地块
9月18日,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挂牌,总起价20.83亿元,计容建面约53520㎡,折算楼面价38924元/㎡。
据了解,地块用地性质属于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占地面积20446㎡,计容建面53520㎡,容积率4.0,项目地块建筑面积53520㎡,其中居住 面积49520㎡,商业面积4000㎡。地块采取竞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将在10月19日15时竞拍。
根据出让条件,地块仅需配建一所幼儿园和一些基本的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较为简单,地块设置最高限制地价为23.96亿元,折算楼面价44763元/㎡。
从今年2月的最新规划可知,石溪水厂地块中AH050703地块拆分为AH050703、AH050727地块,其中AH050703地块为供水设施用地,而AH050727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值得一提的是,地块邻近海珠东方红印刷厂地块,该地块在9月5日,被保利底价近20.3亿收入囊中,折合楼面价17220元/㎡。相比东方红印刷厂地块,新滘西路以北AH050727地块起拍价3.89万/㎡,地价贵一倍,主要在于前者需做土壤修复,还要配建学校、市政道路、中小学以及安置物业等,实际建设成本很高,而后者仅需配建一所幼儿园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简单。
新湖中宝: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 9月份美元债已安排好兑付资金
9月18日下午,新湖中宝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针对投资者有关到期债券的资金规划的问题,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潘孝娜表示,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问题。近期到期债券的兑付资金均已有所安排。
此外,公司表示,9月份美元债回售本金约500万美金,公司已安排好兑付资金。
步步高:四家全资子公司已向法院递交重整申请
9月18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全资子公司申请重整的公告。
步步高董事会于9月15日上午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湘潭新天地步步高商业有限公司、湘潭华隆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步步高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对上述全资子公司的重整相关事项。
湘潭新天地等四家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5日向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重整申请,本次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2022年以来,步步高股份遭遇阶段性流动资金紧张,并于2023年7月17日进行预重整,有望通过预重整和重整程序化解风险。由于湘潭新天地等四家子公司均为步步高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营超市、百货业务,与步步高股份共同组成业务生态体系,亦不同程度陷入债务和经营困难,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情形,符合重整条件,拟通过与步步高股份协同重整,系统化解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同时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317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