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你好,我遇到大事情了,我的1310万,全被银行吞啦!”
报案的女子语气里带着哭腔,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近几年,客户将银行告上法庭的事情并不少见,很多案子都因为证据不足、案情复杂而被拖了很久。
但是只要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受理,那么被挪用了千万存款的客户为何会起诉失败呢?
事情还要从于女士报警说起。
二零一八年九月,于女士报警称自己存在某银行的1310万元存款被私吞了。
1310万可不是小数目,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展开了调查。
9月15日,孙经理被警方逮捕并拘留。
从2014年开始,于女士就陆续将自己的钱存进了大连瓦房店支行。
于女士很有经商的头脑,早些年她就开始自己创业。
刚开始创业时毫无经验的于女士也失败了好几次,但是于女士并没有放弃。经过不断地尝试和探索,于女士做起了海产养殖的生意。
于女士聪明肯干,很快就把自己的生意做大了起来。
有了一定的积蓄后,于女士并没有自满,她又开始扩展自己的商业版图。
这一次于女士选择了服装行业,有经验、有本金的于女士很快也将自己的服装产业做的风生水起。
存钱4年从不取
后来于女士的生意逐渐步上正轨,她也从刚开始起早贪黑的小商贩成了大老板。
和很多人一样,于女士选择把自己的钱存在银行。
于女士觉得钱存在银行不仅安全,而且也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当时去大连瓦房店支行存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很热情的招待了于女士。
因为于女士存的钱比较多,银行孙经理不仅亲自给于女士办理了存款,还负责于女士后续的存取款等各种银行业务。
从2014年到2018年,于女士多数时候去银行都是存钱,不取钱。
孙经理作为于女士的客户经理,也一直和于女士保持着业务上的联系。
孙经理服务态度一直很好,每次帮于女士办理业务也办理得很快。
虽然两人没什么私交,于女士对孙经理的印象却一直不错,也从来没怀疑过孙经理会私自挪用她的存款。
如果不是突然去取钱,于女士可能一直不会知道自己的存款已经被悄悄转走了。
2018年的时候,于女士的服装生意出了一点小问题,店铺的盈利也大不如从前。
当时于女士就想着再做点其他生意,又考虑到自己的孩子上学之后也要花很多钱,于女士就更加坚定了进军新行业的想法。
知道于女士想投资新的产业后,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找到了她。
于女士朋友说她也有投资的想法,并且发现了一个不错的项目,想要邀请于女士和她一起做。
听完朋友的介绍后,于女士对朋友说的这个项目也很心动。
后来经过一系列考察,于女士发现这个项目很值得一试,就打算将自己的存款取出来和朋友一起做投资。
在去银行取钱之前,于女士先联系了孙经理。
之前于女士每次找孙经理办理业务,孙经理都会直接和于女士约好时间,不会多说什么。
刚开始的时候孙经理还会和于女士推荐各种理财产品,在于女士明确表示自己对理财产品不感兴趣,只办理基础的存款业务就可以之后,孙经理也就很少再给于女士推荐。
但是这次于女士和孙经理说自己要取出大部分存款之后,孙经理却显得格外话多。
孙经理问于女士怎么突然要取这么多钱,是不是有什么急用?
对于孙经理这个有点唐突的问题,于女士并没有很在意。
她和孙经理也算认识几年了,孙经理做事一直很懂规矩。
于女士想,自己一直很少取钱,都是往银行存钱,所以孙经理问一问也不奇怪。
于女士说自己8月29号那天要去银行取钱,消息发出去后却一直等不到孙经理的回复。
过了好半天,孙经理才回道:“好的,到时候您直接过来就可以了。” 于女士等着拿钱去投资,孙经理却坐不住了。
“说要取就取,我上哪儿给她找那么多钱。” 孙经理在心里想。
于女士的钱早就被孙经理拿去补窟窿了,现在他也只能拖一天是一天了。
孙经理在银行工作了好几年,成为营业部副主任之后,权力大了的孙经理开始产生了歪心思。
每天面对着各种各样的有钱人,看着别人账户里七八位数的存款,孙经理还是没有守住自己的底线。
孙经理花钱很大手大脚,开豪车、戴名表,银行那点工资根本不够他用。
为了维持自己光鲜亮丽的生活,孙经理早就欠了一大笔钱。
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虽然欠了很多钱,孙经理还是沉迷于享乐,欠的钱也越来越多。
2017年,孙经理认识了一个大客户宋某。
孙经理觉得宋某就是送到自己嘴边的“肥羊”,他很快就对宋某下手了。
孙经理了解到宋某和于女士不同,宋某对理财产品不是完全没有兴趣,所以孙经理就从理财产品入手,给宋某介绍了各种理财项目。
在银行工作的孙经理说起理财项目来如数家珍,但是他不是一味地说理财产品能挣多少钱,而是把各种理财项目的优缺点全都告诉了宋某。
孙经理的这一做法让宋某对他多了一些信任,在孙经理无比“真诚”的劝说下,宋某同意了买理财产品。
宋某的3000万就这样被孙经理骗到了他指定的账户上,孙经理告诉宋某会帮他理财,其实这笔钱早就被他用完了。
然而这件事情并没有瞒住宋某,不久之后,宋某就察觉到自己的钱被挪用了。
在宋某多次追问并说要找律师解决之后,孙经理只好将其他客户账户里的钱再次挪用来还宋某。
有宋某的例子在前,孙经理不敢一次挪用太多。
他分两次共还了宋某1818万元,孙经理知道这点钱只能暂时稳住宋某,所以他又打起了其他人的主意。
2018年8月是孙经理最忙的一个月,不过不是因为银行业务繁忙,是因为孙经理要补的“窟窿”实在是太多了。
孙经理之前欠下的债还没有还完,现在宋某又追着让他还剩下的钱。
每天顶着被追债的压力,孙经理又开始寻找新的目标。
孙经理作为营业部的副主任,想要知道银行客户的信息并不难,而且很多客户的业务还是他经手办理的。
2018年8月22日,就在于女士去银行取钱的前几天,孙经理找到了合适的下手目标——张某。
于女士是报案人,也就是1310万“不翼而飞”的主人公。
孙经理因人制宜,没有对张某使用理财那一套,而是换了另一种方式。
孙经理联系上张某,让他来银行办理兑换积分业务,然后趁机将张某账户里的200万存款转到了自己弟弟的账户里。
就在孙经理刚用这200万元还了部分债务,以为自己终于能喘口气的时候,于女士又联系到了孙经理,说要取出自己的钱。
短短几天之内,孙经理也找不来一千多万,最后他也只好跟于女士打感情牌了。
8月,于女士如期来到大连瓦房店支行。因为提前知会过银行,于女士上午九点多就办理好了取款手续。
办完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直接带于女士去取款,而是让她先等等。
于女士在银行里等了一个小时左右,工作人员还是告诉她暂时不可以取款。
失去耐心的于女士再次去询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于女士取的数额比较大,所以他们需要去其他银行调现金。
于女士当初就是考虑到这个问题,才提前和孙经理沟通了取款的事情,没想到还是要等。
在于女士等待的期间,工作人员还不停地给于女士推销理财产品。
于女士一直等到中午,银行工作人员的答复还是:“需要再等等。”
无奈之下,于女士找到了自己的客户经理孙某。没想到孙经理直接告诉于女士她的1310万元被拿去买黄金了。
这下于女士彻底炸了,她生气地问孙经理:
“什么叫拿去买黄金了,你说清楚。你的意思就是我取不了自己的钱了吗?我什么时候同意过这种事情,我的钱被用在什么地方我居然不清楚。”
孙经理赶紧柔声细语地解释道:
“是这样的,最近那个黄金制品升值特别快,我也是想着您这么信任我,把钱存在我们银行,我也想让您的钱存的有价值不是。当时啊,我觉得这个机会太难得了,就先给您买上了,本来正打算跟您说呢……”
孙经理说来说去就一句话:“我都是为您好。”
于女士没有全信孙经理的话,她让孙经理拿出买黄金的凭证,孙经理却顾左右而言他。
没办法,于女士只好说了一些狠话,孙经理知道这件事情敷衍不过去,只好拿出了自己写的购买清单和承诺书。
于女士也把话跟孙经理挑明了,说自己急需用钱,如果孙经理在承诺时间内还回自己的本金和这几年的存款利息,她就不再追究孙经理未经自己同意把钱拿去理财的事情。
孙经理当时满口答应,不仅承诺会把钱一分不少的还给于女士,还不忘给于女士“画饼”,说理财项目肯定会大赚,到时候他会连理财项目的收益也一并转给于女士。
孙经理的承诺书不过是他的缓兵之计,到承诺日期后,于女士并没有取回自己的钱。
孙经理央求于女士再给他几天时间,说手续办理没有那么快。
于女士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又给了孙经理几天的时间。
之后孙经理又一拖再拖,于女士一直取不到钱,干脆报了警。
于女士几乎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存在了银行里面,有了孩子之后家里花销大了很多。
现在一直取不出钱,影响的不止是投资项目,还有自己家的日常生活。
在警方的审问之下,孙某交代了之前私自挪用宋某和张某存款的事情。
加上于女士的1310万元,孙某用各种手段私吞了客户四千多万存款。如果于女士没有及时报警,不知道孙某还要挪用多少客户的钱款。
2021年7月,这位经理因盗窃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处罚金二百五十万元,并且需偿还宋某1182万元,向某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1510万元。
等了好几年,孙某的案子终于有了个结果,但是于女士的钱却还没有拿到。
其实在2019年1月,于女士就将某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了法庭,但是孙某的案子不是简单的民事案件。
瓦房店人民法院认为孙某的案子尚未定性,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审理,就驳回了于女士的起诉。
在后面的几年,于女士一直在等法院的审判结果。
因为取不出自己的存款,于女士后来的生意和生活都不是很如意。
有段时间资金周转不过来,过度焦虑的于女士还患上了抑郁症。
好不容易等到审判结果,于女士以为自己终于熬出头了,但是并没有。
和于女士一样,孙某也一直在等一审判决的结果。
一审判决一出,孙某就向大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2021年11月,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将孙某的案件发回了瓦房店人民法院重审,这也意味着于女士的钱还是取不出来。
1310万元是于女士多年辛苦创业挣来的,她肯定不会放弃追回自己的钱,但是事情到现在也还没有结果。
一审于女士等了三四年,这次她又要等多久呢?
对此,您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31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