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 晨曦
周五中纪委又放大招,华晨汽车一次被查二人。
9月15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信息通报,华晨汽车原副总裁刘同富、副总裁刘学敏,二人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了解,二人均在华晨汽车工作多年。其中,刘同富在2011年6月成为华晨汽车副总裁,于2022年10月退休;刘学敏在2017年4月出任副总裁,任职至今。
华晨汽车曾因欺诈发行债券、信披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多项问题,被证监会重罚5360万元。而此次被查的两人,均曾在证监会处罚名单之内。
来看详情——
两名副总裁同日被查
一人已退休近一年
首先来看,此次华晨汽车被查两人的具体情况——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刘同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辽宁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信息显示,刘同富出生于1962年10月,1986年7月参加工作。刘同富曾任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
2011年6月,刘同富出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2015年12月成为党委常委、副总裁,次年2月增任董事,直至2022年10月到龄退休。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华晨汽车是上市公司金杯汽车的间接控股股东,刘同富还曾担任金杯汽车的董事长,同在2022年10月因董事会换届选举卸任。
另外一名被查的华晨汽车副总裁刘学敏,系在任上被查。
刘学敏出生于1973年10月,1999年7月参加工作。刘学敏曾有多年政府工作经历,2013年11月任华晨汽车总裁助理,2017年4月任华晨汽车副总裁。
2020年11月,证监会对华晨汽车出具警示函,并决定对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2021年9月,证监会对华晨汽车正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信披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等问题,证监会合计对华晨汽车处以5360万元的罚款。
涉及个人处罚方面,华晨汽车时任董事长祁玉民被证监会处罚60万元,刘同富被处罚30万元,刘学敏被处罚10万元。
前董事长受贿1.33亿
多名重要干部被查
近年来,华晨汽车在反腐方面成果颇多,多名重要领导干部被查。
据了解,华晨汽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于2020年12月被查,次年6月被开除党籍。彼时通报称,祁玉民对华晨集团虚报利润问题失职失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祁玉民在2019年3月已经退休。2021年6月,据“辽宁检察”通报,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据后续通报,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
另外,上月华晨汽车旗下港股上市公司华晨中国发布公告称,8月3日,香港廉政公署人员到访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执行一项搜查令。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吴小安于8月3日被廉署拘留调查怀疑涉及触犯香港法例《防止贿赂条例》,并于8月4日在不获起诉情况下保释外出。
据悉,吴小安自2002年6月出任华晨中国董事会主席,掌舵超20年。吴小安曾担任华晨中国财务总监,于1994年1月出任执行董事,现为公司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子公司高管任命委员会成员;从事汽车行业已有27年,在华晨中国主要负责集团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
另外,今年3月,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张向东被实施留置。张向东自2020年9月起担任申华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此前曾在华晨汽车工作多年。
上月重整计划获裁定批准
公开信息显示,华晨汽车集团是2002年根据中央决定,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金杯汽车、申华控股和华晨中国三家上市公司,并通过华晨中国与宝马集团合资成立华晨宝马。
作为中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的主力军,华晨汽车在高光时期曾有员工4万人,资产总额超过580亿元。在业务板块布局上,华晨汽车以汽车整车、发动机、核心零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汽车售后市场业务为主体,涉及新能源等其他行业。
然而,自2018年以来,华晨汽车深陷债务问题,并在2020年爆发。据华晨集团2020年半年报,集团层面负债总额523.76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110%,失去融资能力。2020年10月,华晨汽车产生债券实质性违约;同年11月被申请破产重整,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就重整进度来看,6月14日,沈阳汽车与华晨汽车等12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根据此协议,沈阳汽车作为总投资人,以取得重整后的华晨汽车100%股权的方式整体承接华晨汽车等12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资产。
今年8月初,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均披露华晨汽车重整裁定结果,沈阳中院裁定批准《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重整程序。
根据此前披露的信息,沈阳汽车拟作为总投资人,以取得华晨集团100%股权的方式整体承接华晨集团等12家实质合并重整企业资产,包括核心资产华晨中国、金杯汽车、申华控股三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及其他非上市资产、融资租赁物等,投资交易对价不超过164亿元,主要交易架构为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将华晨集团100%股权调整至沈阳汽车。
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在公告表示,鉴于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沈阳汽车将成为其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资委。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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