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以“稳中求进”为经济工作总基调引领经济运行新常态、推进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党中央、国务院于制定“六稳”“六保”等指导方针基础上,特别明确表述了“就业优先”的政策导向,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领之中,“稳就业”是优先重点事项。就业直接关联着社会成员、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状态的基础支撑,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中之重”。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运行多年经验,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需达到 1100 万个以上,这实际上就成为经济管理部门为每个年度设定公共政策目标和规划促进就业工作任务的“托底”量化依据。 2023 年“两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中,城镇新增就业设为 1200 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为 5.5% 左右。为保证这样的年度“稳就业”具体目标任务完成,相关的政策措施需要配合发力,其中的财政税收与支出政策,是十分重要、不可替代的政策工具选项。
作为“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财政“以政控财”最主要的方式是依法征缴税收收入,使财力集中于国家金库,然后依照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安排支出,则表现为“以财行政”去落实政府的职能与公共政策目标。这成为考虑财政政策设计的两大视角。
促进稳就业,首先,需要考虑存在较明显经济下行压力带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因素较多的环境中,财政以税收政策的减税降费措施,为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提供低税的营商优惠条件而轻装上阵,进而使企业在创业创新之路上较好发挥创造就业机会、新增和维护就业岗位的功能。在近些年不断实施减税措施的基础上,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又联合发布公告,针对性地对于一些重点群体、用工企业的创业就业,予以减税支持。业已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长达五年时间段内,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而且限额标准还可上浮。在同样的5年时间段内,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千元,并可按不超过30%上浮。类似的税收优惠,还涉及对退役士兵创业的扶持。上述对于特定人群初始就业阶段的减税优惠措施,既鼓励了他们以个体经营方式的自主创业就业,也鼓励了广大企业更积极地考虑吸纳他们入职就业,力度和覆盖面都较为可观。
其次,促进稳就业,还要积极考虑以财政支出政策的特定设计,运用公共资金支出稳岗和扩大就业。近日财政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央财政的就业补助资金,比2022年增加50亿元,达到667.6亿元总规模,增长8%。这项资金的主要用途,是增加各地落实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创业扶助政策的可用资金,以更好促进大局中的稳就业。有关部门已明确,在社保政策方面,延续实施阶段性的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完善失业保险的稳岗返还、吸引就业补贴、扩岗补助等减员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知由此减少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收入,在必要时可得到中央财政上述就业补助资金的填补。同时,针对我国高校毕业生等年轻群体就业压力较大等现实问题,财政支出侧的补助资金,还将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扩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兼及供资于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拓宽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统筹推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就业的支持措施。中央财政的支出资金,还将继续支持各地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在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以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国家级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将获得分类分档补助。国内20个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地市,也将获得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从而可望以点带面,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为在推进失业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中优化资金供给能力,将实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保权益,这也将纳入安排财政支出适当予以资金支持的视野。
财政政策通过上述收入、支出两个方面举措的“两手并用”,正是以财政政策工具的“组合拳”左右开弓发力,积极促进稳增长、稳就业而贯彻落实就业优先大政方针,服务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品质层次学术交流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总被引频次和总下载频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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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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