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官方媒体转述证券日报的一篇文章,提及大家关心的房地产税问题。其中讲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经对外公布,财税立法领域明确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最受老百姓关注的房地产税法不在其中,看来该项法律要暂缓立法了。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文的房地产税法,开征一项新的税收必须现有制度性规范文件,而且一定要以层级最高的法律的形式做出。此外,能够制定法律的主体只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鉴于《规划》中没有提到与房地产税有关的立法规划,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不会出台房地产税法,这是没错的。
不过,请大家注意不出台《房地产税法》不意味着全国任何一个城市都不会征收房地产税。看到这里您可能有疑问了,我明明刚说过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是先立法,现在又说没有立法也能开征,这不是前后矛盾吗?
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房地产税有其特别的地方。2021年10月23日,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明确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5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等到条件成熟了及时制定法律。
这个《决定》有两层含义。
第一,开展部分城市的房地产税试点不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只要备案一下就可以了,因为权力下放给了国务院。因此,哪怕全国人大常委会不立法也能随时在部分地区进行征收房地产税的试点。
第二,要全面征收房地产税需要立法,这项权力没有下放给国务院,依然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规划》中没有涉及房地产税法说明五年内不会出台法律。
总结一下,五年内不立法没有说错,这意味着这段中短期内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征收房地产税。但是找几个城市试点是很有可能的,不存在立法上面的问题,国务院可以直接决定选取哪些城市、通过什么方式、在何时开征房地产税。
根据之前媒体的分析,可能纳入试点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各省的省会城市以及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
最后一个问题,房地产税的试点什么时候开展?
我认为一、两年内不会推出,至少要等到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以后才会推进这项新税种的试点。现在的重点是恢复大家买房的热情,不是给原本就很“凉”的市场再浇一桶冰水。由此可知什么时候统计局发布的商品房成交量与成交额上涨、70个大中城市里的绝大部分城市房价不再下跌了,什么时候房地产税的征收试点就要来了,基本上不会超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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