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8日讯 宏微科技9月15日晚披露了《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684,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4769%;公司股东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公司股份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29%。江苏华泰和南京道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894,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8%;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持有公司1,095,4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44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22年9月1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江苏华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336,9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695%;南京道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305%。刘利峰计划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减持,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73%。上述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7,89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4元,每股派送红股0.1股。上述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51,679,735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股东江苏华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1,336,900股调整为不超过1,470,590股;股东南京道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42,000股调整为不超过46,200股;股东刘利峰上述减持股份数量相应由不超过1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11,000股。
2023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止2023年7月31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江苏华泰、南京道丰及董事刘利峰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江苏华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出具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2023年9月15日,江苏华泰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公司股478,958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158%,南京道丰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股东刘利峰出具的《持股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利峰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止 2023年9月15日,股东刘利峰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
江苏华泰本次减持总金额为2627.6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苏华泰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735.30万股,持股比例4.85%。
宏微科技2022年年报显示,刘利峰自2006年8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1987年至2003年任辽宁锦州国营777厂高可靠产品研究所工程师、副所长、所长;2003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鹏微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20年任宏微科技深圳分公司负责人;2006年8月至今任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宏微科技于2021年9月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462.33万股,发行价格27.51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梅明君、范信龙。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6.7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7亿元。宏微科技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3930.07万元。宏微科技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5.58亿元,拟分别用于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宏微科技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为8058.36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6096.49万元。
公司8月10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显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092号”文予以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3,000.00万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3号”文同意,公司4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微转债”,债券代码“118040”。保荐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327.6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车规级功率半导体分立器件生产研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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