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酒加咖啡,就爱这一杯”
近日,贵州茅台(1781.990, -36.70, -2.02%)与瑞幸咖啡联手
推出的“酱香拿铁”火爆出圈
首日销量突破542万杯
首日销售额突破1亿元
“酱香拿铁”被刷屏
茅台及其周边产品
也引发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据媒体报道,2022年,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某餐厅因售卖标注“茅台拿铁”及茅台商标的咖啡杯而被处罚。
同年,无锡市心甜化妆品经营部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销售“茅台咖啡”,且在店内设置“专属特调茅台咖啡53度128元”“咖啡天花板玖号53度飞天茅咖”等宣传牌,被没收违法所得8378.15元,并处以罚款63640元。
其实不仅是咖啡,火锅也来凑热闹,长沙一家餐馆就推出了茅台火锅,并在自家微信公众号上发文宣传,称限定上新茅台火锅。该店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负责执行,至于茅台是否授权,并不清楚。
对此,茅台客服称目前和官方合作的只有茅台冰淇淋以及和瑞幸联名推出的酱香咖啡,查询不到该火锅店和茅台方面的合作。
那在咖啡、火锅等食品中
擅自添加茅台并进行宣传售卖
是否属于侵权呢?
律师有话说!
上海明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玉珍(左)、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才浩(右)
Q
被售卖的食品里可以随意添加茅台吗?
A:瑞幸门店并不是直接往咖啡原料中倒入茅台酒,而是使用一种“白酒风味厚奶(配制型含乳饮料)”调制,酱香拿铁的配料表中包含“白酒”,该原料确实是茅台酒,但该饮品的酒精度低于0.5%。因此,并不是任何食品中都可随意添加茅台白酒,若直接在食品中添加茅台白酒,衍生出新品种,或许会超出原经营范围。
Q
商家在视频里擅自添加茅台,是否构成侵权?
A:未经茅台酒厂授权许可,擅自在食品中添加茅台,并使用与茅台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等,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因为商家的这些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商标性使用”是各地工商部门经常使用的处罚依据。将茅台商标使用在商家自制的“茅台咖啡”上,容易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茅台咖啡”是由茅台公司推出的,或是与该商家合作推出的。
但是,商家如果去除茅台包装标识而贴附自己商标,也不将茅台作为宣传亮点,则一般不会涉及侵权。即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茅台酒后,如何处理亦或者在其他食品添加研发出新产品等行为,茅台酒厂都无权干涉,这在知识产权法律上属于权利用尽。
法条链接:《商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商标性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Q
利用其他品牌做宣传,怎么做才算合法?
A:在商家与品牌联合推出新的商品或服务时,商标的归属应当明确。如果双方共同创造了新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那么该商标应当属于双方共有,双方应当协商共同的使用和维护方式。如果是由品牌方提供商标权,那么该商标权应当属于品牌方所有,商家应当获得品牌方的授权使用,否则涉嫌商标侵权。
来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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