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原因是收到了某互联网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称,该软件干扰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涉嫌不正当竞争;“李跳跳”则称,软件属于公益性质,不存在侵权行为。
由此,广告屏蔽软件是否违法争议再起。同时,如何规范和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问题也引发热议。专家表示,就个案而言,广告屏蔽软件违法与否有待法院认定;长远来看,法律的不断完善与市场的发展成熟共同作用,将更好规范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
专家的话肯定有道理。现如今,上网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刚需,但弹窗广告的肆意而为,不仅影响上网者的心情和工作效率,还会带来木马植入、信息诈骗、强制消费等问题。有些时候,真的想有个什么软件,把这些广告全部给它屏蔽掉。
一个是疯狂的想推送广告,一个是努力地不让你的广告让人看到。不过,小马飞刀想告诉大家的是,没有广告是不可能的。原因非常简单,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各种便利服务,其本身属于商业化运营,需要将流量变现,广告是变现的途径之一,对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2022中国互联网广告数据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互联网广告收入达到5088亿元,交通、零售物流、家用电器、服装服饰与旅游休闲为互联网广告5个主要增长行业。很多软件、应用是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要维持生存,就需要靠广告。共享是网络信息服务者最重要的属性,但是没有人做互联网是为了做慈善事业,“免费使用,广告变现”的模式早已成为互联网的底层逻辑。某些App开屏弹窗广告带来的收入可高达其总广告收入的80%。
如果我们对广告进行了一刀切,那么极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原先我们很多实用的很熟悉很习惯的产品几乎全部都要收费。之前已有多款广告屏蔽软件,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完整性,构成不正当竞争。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广告屏蔽软件的出现,只能说明在某些方面,监管出了问题。平台要生存,消费者要清静。如何规范就成了关键。当今互联网广告无处不在,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隐蔽化特征,广告形式、经营模式、投放方式层出不穷,传统经济背景下形成的监管思路与监管方式亟须作出调整。今年5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就规定,对于广告发布者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后才能关闭,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
小马飞刀最后想说的是,弹窗广告可以存在,推广商业广告,只要商业广告本身没有问题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必须是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地投放,才能真正地起到广告应有的作用。如果一味采用恶性的方式来进行广告宣传,恐怕只能让人闹心。只有堵住过度干扰、低俗内容的漏洞,才会有利于用户和平台、广告商,实现多方共赢的格局。
小马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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