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4日讯海默科技昨日晚间发布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海默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海默科技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海默科技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海默科技于2023年9月11日发布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4,333.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海默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为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山东新征程持有海默科技20,000,000股股份,占海默科技总股本的5.20%。根据窦剑文、张立刚及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窦剑文、张立刚及张立强将其持有的海默科技53,300,006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行使,山东新征程合计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3,300,006股,占海默科技总股本的19.05%,是海默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苏占才。因此,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后,窦剑文、张立刚及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终止,按照本次股份发行上限计算,山东新征程预计持有海默科技股份数量为134,260,979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6.9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海默科技控股股东均为山东新征程,实际控制人均为苏占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3.88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14,260,979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海默科技表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旨在巩固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加强战略协同;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海默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许宁、庾茜。
2023年上半年,海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60亿元,同比增长3.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33.98万元,上年同期为-4163.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0.48万元,上年同期为-4468.8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30.31万元,上年同期为-864.45万元。
2022年,海默科技实现营业收入6.27亿元,同比增长3.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6.82万元,上年同期为-2.6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8.36万元,上年同期为-2.8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19.55万元,同比下降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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