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告屏蔽软件不能突破法律行事
近日,一款名为“李跳跳”的广告屏蔽软件宣布无限期停止更新,广告屏蔽软件是否违法争议再起。同时,如何规范和治理互联网广告乱象问题也引发热议。专家表示,就个案而言,广告屏蔽软件违法与否有待法院认定;长远来看,法律的不断完善与市场的发展成熟共同作用,将更好规范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据9月11日《工人日报》)
互联网企业称受到“侵害”,屏蔽软件表示自己“无辜”。类似的“剧情”在互联网领域已多次上演,各方争议不断。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据网友表示,使用“李跳跳”软件跳过开屏广告十分轻松,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成功破解。对于有时长达5-6秒还找不到关闭广告按钮的开屏广告来说,“李跳跳”为安卓系统的使用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即便广告屏蔽软件能够为用户带来一定的福祉,但其终归也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此前,已有多款广告屏蔽软件,被法院判定违反商业道德,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完整性,构成不正当竞争。例如,早在2019年,世界之窗浏览器因屏蔽腾讯视频广告,被判违反公认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189万元。
应看到,开屏广告商业模式是手机应用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自由选择跳过的权利。即便开屏广告惹人烦,甚至开屏广告只会增加用户的流量消耗,但是,只要其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也就并无不可,这也是其合法权益所在。而这也就意味着,屏蔽技术损害了这些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而且,作为一款广告屏蔽软件,“李跳跳”打着为用户着想的旗号,其实也在干着不合法的事体。就如相关律师函指出,“李跳跳”通过屏蔽、过滤某浏览器广告服务,吸引用户下载并使用涉案软件,使其不正当地取得竞争优势。该行为超出了中立技术为用户提供便利的范畴,干扰了该浏览器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不难理解,此类广告屏蔽软件没有通过技术创新明显的增进消费者福祉和公共利益,难谓正当。
广告屏蔽软件及推送广告的行为均需要规制。广告投放是当前手机APP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某些APP开屏弹窗广告带来的收入可高达其总广告收入的80%。对用户来说,面对APP频繁推送、乱跳转、无法关闭等广告乱象的侵扰,下载使用广告屏蔽软件是最简单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但也须考虑到其行为的合法性。当然,治本之策还在于规范互联网广告。
今年5月1日生效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就规定,对于广告发布者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后才能关闭,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
因此,对于互联网广告来说,也须履行相应义务在规则范围之内行事。你有广告发布的权利,也要保障用户有选择关闭的权利,不要让自身成为用户“苦大仇深”的对象。如此,也才能让违法“广告屏蔽软件”无用武之地。(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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