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蕴涵认为,《措施》直面激发消费潜力的堵点难点问题,其出台有利于更好降低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短板弱项,为想消费、敢消费营造良好环境。
邹蕴涵分析,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消费市场总量稳步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消费基础设施的数量和质量都已实现显著提升。一是城市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成就。以中心商圈及商业街区为核心、以社区商业为基础的多层次城市消费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已经取得明显进步。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存量购物中心5685个,体量达5.03亿平方米。与此同时,城市交通物流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农村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步。从农村看,消费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生活性基础设施和流通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农村电网、供热燃气设施等,为广大农村居民消费提供基础性服务。
然而,我国消费基础设施总体还存在对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的满足不够、对于数字化经济发展趋势的迎合不够等一系列问题,发展不平衡问题仍较为突出,特别是农村地区消费基础设施的短板弱项相对较多,制约着消费潜力释放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
因而,邹蕴涵认为,《措施》直面当前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瞄准了当前制约消费潜力释放的基础设施难点,有利于更好改善居民消费条件。
一是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重点突出。对全国居民来说,由于地区、收入、行业、观念等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偏好的消费场景、消费内容存在差别,如果是单一、同质、不加区分的消费中心,可能很难满足多样化需求。这就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具有相互补充、各有特点的消费中心格局,以商业设施、集聚品类等方面的丰富度来更好满足不同居民的需要。对城市居民来说,“90后”、“00后”加速成长为消费市场的主要群体,中高收入群体持续扩大,他们对于现有成熟商业体系设施存在更多新要求,特别是对步行街等进行智慧化改造升级的要求日益强烈,消费者
希望通过数字赋能、服务增值来打造更高端、更活跃的消费业态,实现更优质的消费环境,更好满足青年需求以及中高端需求。同时,在疫情影响下,小范围生活便利化需求也更加突出,实现即时消费、家门口消费的需求显著增长。《措施》从全国多层级消费中心布局、城市商业体系升级优化、社区商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举措,及时回应了消费升级之下消费需求丰富化的趋势。
三是完善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有的放矢。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政府政策支持是重要影响因素,是激发市场积极性的重要手段,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也不例外。当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水电气热、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明确禁止专项债资金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等相关领域。在实践中,除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城乡电网、城乡冷链仓储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领域以外,仍有部分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更新改造等尚未得到专项债有效支持。因此,《措施》将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相关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实现了政策领域的小突破,为下一步消费基础设施可持续升级带来了较强支撑。同时,《措施》还考虑到用地等政策诉求,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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