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保护有“法”可循

    在防止大规模、高效率收集个人信息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确定性风险的问题上,平台应设置风险识别和警戒机制。作为求职者,必须树立相应的维权与数据安全意识,对个人信息保护设置“第一道防线”。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徐阳晨

    简历泄露曝出信息管理漏洞

    某网站日前被曝倒卖毕业生简历,个人信息保护话题再度受到关注。很多求职者表示,求助于招聘平台找工作,“上传简历”是必须条件,但平台作为中介方,没有对个人信息的保管、保密、防护作出任何承诺,本身就是一种权责不对等现象。

    在线上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中,简历泄露是“重灾区”。此前,“3·15”晚会就曾曝光,因招聘平台存在信息管理漏洞,犯罪分子注册企业账号并付费,便可批量查看、下载简历信息,部分信息甚至在QQ群中被叫价售卖。

    不仅如此,简历泄露还可能与嵌套贷款培训、电信诈骗关联,犯罪分子在获取简历中个人基本信息和生活轨迹后,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很多人表示,在平台投递简历后,不断收到推销电话、骚扰信息,即使对简历权限一再加码或注销账户,此类问题依然不会销声匿迹。因为简历一旦外泄,可能经过多手转卖,形成个人信息倒卖黑色产业链。

    平台监管应进一步压实

    从目前平台方及监管部门公布情况看,平台泄密往往不是“自主”行为,一是随着“木马”程序、“静默”插件、“爬虫”软件等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外部人员以“爬虫”方式任意、快速非法窃取平台内部数据,主要是针对有明显技术漏洞的网络运营方;二是内部人员与外部不法分子串通,倒卖简历以牟取暴利。此前,北京市高院曾公布,大量个人信息倒卖案件中,被告人不乏高学历,在大型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通信运营商等任较高职务人群。三是个别小企业因小利失大义,将其掌握的个人信息打包出售进行牟利,沦为“黑灰产”和不法分子的工具。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在网络平台泄露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民法典也将“个人信息”作为人格权项下的一种新型人格利益予以保护,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向信息主体告知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也对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等行为加以约束,并且严格要求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但实践中,平台对个人隐私中应有的监管责任仍需进一步压实,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体系亟待完善。特别是在防止大规模、高效率收集个人信息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不确定性风险的问题上,应设置风险识别和警戒机制。而作为相对被动的求职者,必须树立相应的维权与数据安全意识,对个人信息保护设置“第一道防线”。

    重视“数据价值化”后的安全风险问题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相关专家,对数据安全治理、用户线上隐私维权提出建议。

    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井荣风律师认为,简历倒卖是“数据价值化”后产生的安全风险问题,亟待重视。她建议在相关行业组织、行政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制定、落实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数据安全责任的同时,各地执法部门应定期开展数据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倒卖倒买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从重从快打击,形成法律威慑力。同时各政府职能部门可建立“数据联通”系统,畅通数据违法举报渠道,营造全民监督数据安全的治理氛围。

    即使平台方非“主观过错”,但不能免责。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贺利芳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如果“爬虫”窃取和内部人员倒卖,则平台管理是要承担“没有立即采取补救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的责任,如果平台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大量数据泄露等严重后果,就要面临罚款,责令停业,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处罚。

    如果是招聘平台主观故意倒卖个人信息,她建议被侵权的应聘者搜集证据。比如应聘者在其他招聘平台上发现自己并未投递简历,可以进行截屏或录屏,或频繁接到培训机构电话可以进行录音。相关法律规定,在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过程中,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求职者个人隐私保护亦有“法”可循。北京辉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二明律师认为,求职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应当秉持“预防优先”的原则。首先,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在面试前先确认企业资质,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平台,不要轻信没有资质保障的人员或单位的介绍,如在确定不入职时,可要求招聘者销毁自己的简历。

    其次,及时收集证据。在信息泄露后会有各种各样骚扰电话和短信、邮件,此时应当留心将其电话号码和邮箱地址记下,以方便日后维权。再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在收集到相关线索之后,向公安网监部门、工信部的通信管理部门、网信办等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在重要信息泄露或有丢失信息和他人倒卖信息的线索时,可以向律师咨询,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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