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烟台9月5日电(王娇妮 杨馥宁)记者5日从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获悉,该局近期破获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132箱“飞天茅台”。
今年1月,该局接到一企业报警称,其采购的92箱飞天茅台是假酒。经了解,该企业于去年10月与一名叫赵某乐的“中间商”签订购销合同,购买600箱贵州飞天茅台酒,并支付酒款684万元。
按照合同约定,第一批茅台酒中的92箱应于今年1月发往烟台牟平,另外40箱发往深圳。当快递送达牟平一快递点后,企业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验收,发现酒瓶上的胶帽有异常。
“真的飞天茅台酒,是红色胶帽,它这个是透明的,一看就不对。”由于货物与约定不符,企业工作人员当即将所有茅台酒退回,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酒全部退回去了,没有实物无法立案啊!”此时,报警人想起,该批酒还发往了深圳分公司,于是立即与深圳分公司取得联系。
了解相关情况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深圳,将40箱“茅台酒”运回来,进行取证调查。民警们还组成调查小组赶赴贵州等地,与当地公安共同开展侦办工作,并多次组织相关机构进行成分检测。
经调查,赵某乐这个“中介商”其实是茅台酒厂的一名工人,根本没有内部拿货途径。他找人收购散装酒,并利用私人设备及工具进行灌装、包装,将散装酒摇身一变为“飞天茅台”。
此前,牟平公安已对“赵某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正式立案调查,并将犯罪嫌疑人赵某乐依法刑事拘留。随着侦查工作的推进,涉及包材、收购、灌装等制、售假多个环节的其余10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该案顺利移诉检察机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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