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进展暨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上海豫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7月,经公司总裁室办公会议决议,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济南铁晟叁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铁晟叁号”)出售金徽酒25,363,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金徽酒总股份的5%,标的股份的拟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3.61元/股,交易总价款为598,820,430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编号:(临2023-090)。

2023年8月,经公司总裁室办公会议决议,公司与铁晟叁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进展公告》编号:(临2023-106)。

2023年9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豫园股份转让给铁晟叁号的金徽酒5%股份已经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日,豫园股份持有金徽酒20%股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报备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118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 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2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现根据上交所审核意见,结合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回复内容及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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