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2日讯长春高新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
公告显示,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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