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嵩媒网络”双双获评《数字广告证明商标》首批数字广告企业认证数字广告证明商标

根据《上海市广告协会数字广告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报、评审专家组初审、审查委员会终审、公示后公布,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获评《数字广告证明商标》首批数字广告企业数字综合服务类2级认证;上海嵩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评数字媒体服务类3级认证。

《数字广告证明商标》是全国首个广告行业知识产权认证资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定上海市广告协会(上广协)使用(目前仅限上海地区),用于证明广告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特定品质,今年首次启动评定认证。

根据企业能级水平,按照企业核心业务内容,数字广告证明商标分为四类,分别是:数字综合服务类、数字设计制作类、数字媒体服务类和数字营销传播类。每个类别从高到低依次为1级、2级、3级。其中,综合服务类是四类评定要求最高的一类,此次全市广告行业入围综合类的企业仅8家。数字综合服务类企业即指以广告服务为核心,为广告主提供数字广告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企业。业务内容涵盖数字媒体服务、数字设计制作服务、数字营销传播服务等。

《数字广告证明商标》是上广协推进建成“国际数字广告之都”的重要举措,具有指标可量化、 类别聚焦化、衡量专业化的特点,且数字广告证明商标具有全国唯一性,已经成为上海市广告业数字化转型先行先试排头兵。对于广告企业,《数字广告证明商标》的使用将会帮助企业具体量化核心业务的内容、指标及发展趋势,体现企业的综合实力。对于广告行业,《数字广告证明商标》推动提高广告企业服务质量,保障广告企业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充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赋能企业竞争新优势,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消除制约壁垒和探索成本。上广协以数字广告证明商标认定为切入点,全面有力对数字广告证明商标统筹管理,规范有序授权符合条件的企业使用,引导广告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数字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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