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实习生 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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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医美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在不断增加,那医美过后与预想效果不一致,该由谁来鉴定?医美过程中造成意外伤害,如何维护合法权益?8月25日,高质量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调研座谈会在成都武侯法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卫健委,中国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专家学者参会,就提升法院医疗案件审判质量,规范医疗损害鉴定的委托和实施工作展开讨论,并对这些问题一一做出解答。
“我省司法鉴定行业致力于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多项工作取得显著进步。”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表示,要进一步推进四川医疗损害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四川省医学会会长沈骥指出,“医疗损害鉴定分析和评判的诊疗行为与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密切相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认为,要有针对性地通过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规范诉前委托鉴定,探索医疗损害鉴定诉中行为前置,精准高效化解医患纠纷。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司辅办主任江澜、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竹、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教授邓振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静等也从不同角度入手,进行了主旨发言。在交流发言环节过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常委、省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樊斌从会议的背景、意义、成效,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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