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慈玉鹏 北京报道
存量房贷利率暂未下降,但资金中介已暗潮涌动。
青岛的李明(化名),从事资金中介多年。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存量房贷利率若想调低,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经营贷置换,另一种是消费贷置换,虽然上述业务不合规,但均可运作。”记者获悉,目前市场上多位资金中介表示,“存量房贷降利率可通过转贷操作,基本无风险。”但是,真的无风险吗?
记者采访了解到,客户通过资金中介转贷是违规操作,查处后会被勒令提前还贷,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同时,部分资金中介收取高额服务费用,折合贷款成本甚至超过此前房贷利率。另外,转贷后月还款金额升高或会超过客户承担能力,进而影响信用记录等。
据悉,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已“箭在弦上”。业内人士表示,8月21日5年期以上LPR报价维持不变或为存量按揭利率降低预留空间。存量贷款客户应暂等消息,通过正规渠道操作,避免陷入“转贷”黑洞。
转贷暗道
实际上,部分资金中介所宣称的“实现房贷利率调整”,其本质则是“房贷置换”。
李明告诉记者,进行转贷时,有营业执照则选择性相对较多,可选择先息后本或等额本息,等额本息期限可达10年,通过消费贷途径,可做200万元额度转贷,消费贷年利率一般稍高于4%。“过去消费贷只能做到100万元,现在额度提高了,但需要抵押房产,通过银行操作借款。”李明说。
谈到办理步骤,李明表示,“第一步,通过垫资公司借款,偿还之前贷款;第二步,通过中介办理消费贷或者经营贷,偿还此前的垫资,垫资费用的费率约为1%。另外,为规避风险,资金从银行转出后要按照中介安排的路径操作,不要进入股市等明显违规的领域,及时取现,然后重新存到另一个账户上,打给垫资公司即可。”
一位北京地区贷款中介人士告诉记者,有房产抵押,可以通过经营贷将房贷置换,年利率稍高于3%。实际上,操作的本质是将客户从一家银行借款转移到另一家银行,并将房产贷款变为经营贷款。“其间收费涉及垫资、公司办理,全部费用大概是5至6个点。”该中介人士表示。
具体来说,该人士介绍,“如果款项低可以考虑转换为消费贷,但我公司消费贷转贷最高额度是99万元,年利率大概是4%;100万元以上均是经营贷,还款期限分为1年、3年、5年、10年、15年。其中,5年期以上的贷款还款方式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而1年或3年的贷款只能选择等额本息或先息后本。”
另一位北京地区贷款中介人士告诉记者,办理转贷需要客户名下有公司。如果没有公司,中介可以帮助过户公司,且公司需要客户正常报税来应对银行监管,转贷之后还款期限分为1年期、3年期、10年期。其中,10年期每年需续贷一次,年利率一般是3.15%;若转贷为消费贷,办理最高额度为200万元,但利率相对高。“中介公司一般收1.5%的费用,办理公司手续需1.5万元,办理有一定风险,中间影响因素较多,但中介会帮助规避。”
东北地区某银行人士告诉记者,贷款中介有个人运作的,也有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名称多为某某科技公司、某某投资管理公司等,他们会摸清贷款每个环节,给银行和客户牵线搭桥,帮助客户办理手续、做材料。实际上,经贷款中介的材料不少都有水分,给客户和银行均埋雷,而银行不一定能识别出来。
金融监管专家周毅钦告诉记者,现在市场出现一些贷款中介帮助客户使用经营贷、消费贷替换房贷的操作,许多人动起了用“消费贷”或“经营贷”过桥房贷以减轻还款压力的念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类贷款中介一般会先为购房者提供资金用于结清房贷,再让购房者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从中谋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资金过桥费用等。面对购房者不具备申请“经营贷”的资质条件,部分贷款中介宣称“包办注册公司流程”,“帮助”购房者顺利获批经营贷款,实际却是利用购房者信息注册了一个无业务、无流水的“空壳”公司,甚至还有些中介公司诱导借款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借款人涉嫌骗贷。
周毅钦表示,中介宣传“‘经营贷’或‘消费贷’置换房贷”的说法,对于购房者而言确实诱人,但是必须警惕这些中介公司“帮助”购房者违规套取贷款背后隐藏的风险或陷阱。
第一,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消费贷是不能违规挪用至房地产市场的,严厉禁止利用经营贷、消费贷购买住房。如果日后被查到,结果会勒令提前还贷,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和面临诉讼。
第二,有的“贷款中介”打着银行的旗号,以低息为诱饵招摇过市,直到消费者真正签协议的时候才发现,中介会收取很高的服务费用,折合贷款成本甚至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房贷利率。
第三,用于“转贷”的这两类贷款期限短,月还款金额比较高,如果投资者的流动性出现问题,更容易变成不良,影响信用记录,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有过类似的案例。
下调空间
一位天津地区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从目前的政策方向看,存量房贷利率未来有降低空间,客户应等待消息,通过合规方式办理。
一个信号是,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的电视会议强调,“要继续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规范贷款利率定价秩序,统筹考虑增量、存量及其他金融产品价格关系。”此外,8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温彬进一步表示,“当前央行已明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按揭利率的调降已成定局。在当前居民投资和资产配置行为发生改变、新发放住房贷款利率已实现大幅下调的情况下,存量按揭利率调降能够更好地起到稳预期、稳地产、稳信用的作用,且降低贷款置换行为,减少空转套利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在当前新发放贷款利率已降至历史低位,各地因城施策空间较大且银行息差持续承压的环境下,为保持银行合理利润水平,5年期以上LPR报价维持不变可为存量房贷利率加快落地预留空间。”
该研究团队认为,存量房贷下调比例预计不会很大,复盘2008年到2009年存量利率调整情况,与今年情况相似,均是银行与个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在市场化协商和博弈的过程中,考虑个人的资金还款能力,预计存量房贷下调比例不会很大。
一位北京地区国有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银行暂未收到存量房贷利率调降的通知。但依据目前监管的指示来看,未来或有进一步动作,来减轻存量房贷客户集中还贷引发的压力。
海通证券(10.120, 0.00, 0.00%)研报显示,对比近期央行从“鼓励”到“指导”的表态,居民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或逐步落地。根据估算,存量房贷当前的加权平均执行利率或在4.8%附近,如果本轮存量房贷利率的调整目标为最新投放的利率水平,即4.14%(2023年一季度的平均利率),那么两者差距超过60bp。截至今年上半年,存量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计38.6万亿元,如果按照60bp的幅度进行利率调整,或将对应减少银行的年利息收入超2000亿元,占2022年银行业2.3 万亿元净利润的比例约10%。
上述研报显示,如果按照40bp的调整幅度进行估算,对银行净利润的影响或缩减至6.7%。边际上,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会直接减少居民的月供支出,对消费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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