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5日讯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6次审议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无
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无
集智股份2023年8月10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集智智能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电机智能制造生产线扩产项目。
集智股份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集智股份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数量为254.6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集智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或其他需要,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停牌、复牌安排并及时公告。
本次发行结束后,集智股份将尽快申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公司将另行公告。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
集智股份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杭州集智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集智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集智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胡炼、冯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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