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舍得酒业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8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2023年8月2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770,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回购最高价格138.1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30.81元/股,回购均价133.5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948,242.3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约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1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舍得酒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截止2023年8月24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前后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公司本次回购前后的有限售条件股份2,458,420股全部为公司股权激励股份,其中1,158,620股于2023年8月25日解禁并上市流通。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2,770,775股,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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