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4日讯昨晚,王子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王子新材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8月19日,王子新材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王子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970.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宁波新容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中电华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公司将在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按照公司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的总股本212,121,980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3,636,594股,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为准。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并根据发行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回购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王子新材表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境内自然人王进军直接持有公司36.1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王进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变更为27.79%,王进军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王子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黄学鹏、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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