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8月24日讯敏芯股份今日披露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敏芯股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敏芯股份2023年8月19日披露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敏芯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099.99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感器600万只生产研发项目、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产项目。
敏芯股份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量为2,564,101股,未超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上限。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53,592,634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4.99元/股。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李刚直接持有公司10,745,026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20.05%,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李刚作为苏州昶恒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敏芯股份1.75%的表决权,作为苏州昶众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敏芯股份3.45%的表决权。李刚通过上述方式合计控制敏芯股份25.25%的表决权,系敏芯股份实际控制人。
根据李刚、胡维及梅嘉欣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胡维及梅嘉欣为李刚的一致行动人。胡维直接持有敏芯股份2.96%的股份,梅嘉欣直接持有敏芯股份3.12%的股份。综上,李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敏芯股份31.33%的表决权。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564,101股。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刚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公司29.90%的表决权,李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敏芯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周大川、王拓。
2020年8月10日,敏芯股份在上交所科创板首发上市,发行数量为1330万股,发行价格62.67元/股,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为伍前辉、倪晓伟。
敏芯股份上市当日盘中最高价报249.90元,涨幅298.76%;此后股价一路震荡下跌;2022年3月14日,敏芯股份跌破发行价。
敏芯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8.3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2亿元。敏芯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2559.58万元。敏芯股份2020年8月4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计划募集资金7.07亿元,分别用于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敏芯股份上市发行费用为1.01亿元,其中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737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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