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翟枫瑞)8月23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辽宁省酒类流通协会发布通知,对《辽宁省酒类流通行业经营管理执行标准(试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21日-9月21日。该标准规定了酒类流通行业的术语、定义、设立、经营场所、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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