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扬酒业控股(0.43, -0.01, -1.15%)(08509)发布公告,于2023年8月11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威扬(酒业)有限公司(威扬(酒业))(借方)及公司(担保人)接纳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贷方)所发出的银行融资函件,以重续贷方于2022年7月4日授出的银行融资。融资函件包含合计金额为最多6300万港元的融资(由(a)一项新三年期定期贷款;(b)一项将于2024年3月1日到期的现有定期贷款;及(c)其他贸易融资组成);及金额为最多300万港元的一项透支融资,经贷方批准可根据融资函件所载条款及条件供威扬(酒业)使用,惟须经(其中包括)贷方不时审阅及受限于贷方按要求偿还的凌驾性权利。
根据融资函件,公司将促使公司控股股东王姿潞及丁志威继续担任单一最大股东及合共持有公司不少于50%实益权益。于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于公司的总实益权益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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