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解聘副总收监管工作函 去年上市超募8.75亿

北京8月3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毕得医药解聘副总收监管工作函 去年上市超募8.75亿

昨日晚间,毕得医药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时长春从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告,2023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芦晓旭、董事王超、董事毛永浩联名提交的《关于解聘时长春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日以现场与线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实际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3票反对,其中董事戴龙、王超、芦晓旭、毛永浩、独立董事张萌投票赞成,董事戴岚、独立董事魏炜、独立董事田伟生投票反对。

董事戴岚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三位联名董事提议解聘理由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存疑。第二,董事长戴龙同意就解聘时长春副总经理职务紧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发出提议到通知召开的时间不足24小时,非常紧急,对该提议的善意性存疑。

独立董事魏炜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从提案到召开会议时间仓促,尤其是解聘高管从而引发的员工和公司之间的矛盾,如若处理不好将会给公司带来很大影响。第二,三位董事的提议比较像同事之间的矛盾,建议慎重。第三,解聘的理由缺乏客观依据,关于三位董事提议内容与当事人的争辩理由,本人无法判断真实性,以上三个理由主要还是基于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股东之间的争执引发的各种事情为前提,所以解聘理由缺乏依据。

独立董事田伟生反对。反对的主要理由是:第一,从提案到召集会议时间仓促。第二,关于事件的真相,本人无法判断。

公告显示,2021年8月5日,公司董事长戴龙与公司实控人戴岚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1.4条,如果双方意见不能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合伙人会议决议事项或者就行使表决权除外的其他权利或者职权达成一致意见,则戴岚的意见为双方最终意见,双方均应按戴岚意见行使表决权及其他各项权利和职权。

此次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戴龙董事长认为其基于自身独立判断,出于公司利益考虑,未执行与戴岚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并表示愿意承担违反和戴岚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后果,基于现场5票赞成、3票反对的实际表决结果,宣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时长春先生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并说明对宣读的表决结果若有异议,可保留事后追责的权力。

此外,如果戴岚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董事会的计票方式的正确性提出质疑,要求法院判决董事会决议无效,将存在公司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毕得医药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1,622.9100万股,发行价格为88.00元/股。公司的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杨阳、雷浩。

公司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2,816.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0,899.89万元。该公司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87,464.28万元,根据公司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3,435.61万元,用于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研发实验室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毕得医药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1,916.19万元,其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9,283.05万元。

毕得医药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按照《实施办法》和《承销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0%,即649,164股,获配金额57,126,432.00元。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富诚海富通毕得医药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获配1,622,910股,获配金额142,816,080.00元,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上市公告书显示,戴岚、戴龙系姐弟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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