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期货内部控制存缺陷被责令改正 为合晟资产子公司

北京8月3日讯证监会网站昨日公布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检查,先锋期货对互联网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规定第三方互联网合作平台准入条件,未对互联网营销活动实施有效管控,反映出先锋期货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先锋期货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先锋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中国期货业协会信息公示显示,先锋期货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91%;合晟资产官网显示,先锋期货为合晟资产子公司。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以下为全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先锋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经检查,你公司对互联网营销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规定第三方互联网合作平台准入条件,未对互联网营销活动实施有效管控,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互联网营销活动全链条管理,切实保护交易者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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