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总工会及各级工会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原保定某啤酒公司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4516461.5元赔偿金如数打到保定市高新区法院指定监管账户,该公司彭运强等62名员工将分别拿到5至7万元不等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至此,这起历时4年多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9年3月11日,正当全国人民共同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刻,保定某啤酒公司员工彭运强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回公司,准备复产。”与他一样,同时接到通知的还有孙长青等300多名员工。当日下午2点,孙长青等员工按照公司要求,回到该公司准备复产时,没想到公司负责人却通过大屏幕视频向他们宣布公司解散。当时,很多员工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噩耗击倒了,不少人掩面哭泣。
“我们也是那天才得知公司解散消息的。”7月16日,时任保定某啤酒公司工会主席贾冀对记者说,“我们既是工会干部,同时也是公司员工,我们几个人商量了一下,立刻出面和公司交涉,指出公司解散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应当合理解决员工的劳动债权和历史欠账。同时也向保定市高新区工会作了汇报。”
2019年3月14日,该公司将公司解散的消息通知了保定市高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随后,高新区政府组织区工会和相关部门商讨公司解散对应的法律关系和员工救助方案等问题。
在会上,保定市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参会干部旗帜鲜明地表示,公司解散是公司的权利,但是公司解散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必须依法维护和保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告诉啤酒厂代表,必须按照《河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规定,落实企业解散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管理步骤,依法落实员工遣散安置方案,“不依照法律规定解散遣散员工的行为是违法的。”
之后,保定市总工会法工部和高新区工会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派出专业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向有关部门主张企业在解散时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同时指示啤酒厂工会一定要依法维权,团结好全体会员,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到不聚集、不搞越级上访和有碍社会稳定的事。
贾冀告诉记者,该公司在解散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欺瞒员工,具体内容有三:
第一,当时回公司复产时,公司设计了一个签到表,进门让职工签到,说是防疫需要。当员工签字后,公司又在空白处二次打印成“职工代表大会签到表”,制造成一个召开过职工代表大会的假象。
第二,突然宣布企业解散,并哄骗员工签字离职,并在离职书中写上:员工和公司没有任何纠纷,公司不欠员工社保,不欠住房公积金。其实,该公司并没有为所有员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第三,给一部分员工许愿“延长留用期并多付加班费”。有员工轻信公司口头承诺后签字,导致签字的员工正当利益大部分无法兑现。
在保定市、区两级工会和公司工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高开区相关部门进行了劳动仲裁:该公司在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没有事先通知工会,没有合法的遣散补偿方案的情况下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违法。公司不服仲裁,又经过保定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按规定赔偿违约金。2022年9月员工基本上在保定中院调解下结案,剩余的也在2023年6月结案。目前,已经基本按照判决执行到位,至此,这场历时4年多的劳动争议案件终于得到解决。
“四年来,保定市、区工会给予了我们极大的关怀和帮助,员工在拿到赔偿金后,无不对工会充满感激之情,都说关键时刻‘娘家人’是真心实意地帮助我们啊,真是太感谢了!”贾冀感激地说。
(河北工人报记者吕新生 通讯员曹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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