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的9种情形,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等。新《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关系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努力改善和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水准。
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年度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9%,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市场份额逐年增加,消费者信心明显提振。但是,如何进一步严格配方注册、优化审批流程、促进配方研发、鼓励企业创新等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明确。特别是2019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完善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母乳研究成果和市场消费需求,支持生产企业优化配方,加快产品研发,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在这样的背景下,修订原《办法》,进一步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既可谓水到渠成,事实上也是势在必行。
好在新《办法》适时而出,也正是有关部门应对新的市场环境采取的新举措。其不仅严上加严,对不予注册的情形、产品标签、处罚标准、现场核查等都做了更细致的要求,旨在强化事前管理,定门槛、立规矩,不断创新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有利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减少消费者受误导的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在宏观上提倡研发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比如新《办法》以问题导向,结合审评审批工作实际,在企业研发生产、现场核查情形、违法处置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这也是一个积极信号,既为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健康良性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也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质,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新《办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调整。一方面,新《办法》体现“最严厉的处罚”,加大了对性质恶劣造成危害后果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各类触碰“红线”的行为,明确要依法加强监管、重典治乱,提高法治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新《办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降低了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了行政处罚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有助于传递法治温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总体而言,办法的修订有利于净化奶粉行业的生态环境,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行业整体的营商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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