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龚梦泽
7月25日,长城汽车启动针对“向北不断电”等6个账号的诉讼程序,鉴于相关账号存在涉嫌严重侵权行为,长城汽车将向运营主体分别索赔200万元至500万元。
“对于肆意侮辱、诽谤的行为,长城汽车绝不退缩,将严肃面对,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护合法权益。”长城汽车表示,6个账号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诋毁诽谤、谩骂、捏造事实等。
据记者了解,早在今年3月份,长城汽车就宣布悬赏1000万元打击网络水军。7月19日,长城汽车刚刚公示了悬赏千万元打击网络水军的首批奖励,根据“净网行动”的奖励原则,长城汽车将向提供重要线索的26位网友发放奖金。
就在长城汽车发文前一天,比亚迪法务部发布消息称,微博用户“龙猪-集车”长期发布大量不实信息,恶意诋毁、贬低侮辱比亚迪,对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对此,比亚迪决定正式起诉该账号,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公开道歉并赔偿500万元。
比亚迪相关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表示:“我们尊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建议和舆论监督。同时,对恶意攻击和抹黑行为,我们也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自今年3月份一汽、东风、长安、比亚迪、吉利等14家车企联合发起“关于抵制汽车行业网络水军的联合倡议”以来,面对网络造谣和恶意传播等现象,越来越多的车企法务部“上岗营业”。包括蔚来、小鹏汽车、特斯拉、理想汽车、零跑等新能源车企已将法务部推向前台,以更为主动、强硬的姿态迎击网络上的名誉侵权问题。
7月22日,蔚来法务部称,在核实相关网络账号实际控制人身份并调查固定相关侵权证据后已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徐某某已正式签署道歉信,承认其违法侵权行为,注销相关网络账号,向蔚来、蔚来用户和社会公众正式道歉,赔偿相应损失。
此前的6月6日,特斯拉公开发文称,网红大V汽车博主蔡某在侵犯特斯拉名誉权被判败诉后,因拒不履行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的义务,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贝隆律师事务所诉讼律师马向对记者表示,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很多自媒体密集发布带有强烈侮辱意味的负面评价,已经超出监督、评价的合理范围,确有侮辱、诋毁原告的故意。
“新能源汽车企业采用直销模式,好处在于能直面终端消费者,坏处则是容易导致舆论不受控。因此,需要在产品宣传和销售上加强合规管理,同时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妥善解决侵权案件。”马向建议,企业名誉权被侵害时,可先协商处理。对于侮辱、诽谤等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可固定证据后,要求对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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