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5日讯上交所网站昨日公布关于中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一般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中炬高新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收到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显示,近期,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通过媒体就公司高管任免、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效力等事项发表评论,引起舆情高度关注。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及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则要求,保障公司董事会等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股东就相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不得滥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渠道,违规发布不符合相关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要求的公告;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应当规范行使股东权利,合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不得故意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不得不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中炬高新昨日晚间同时披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结果显示,关于罢免何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通过、关于罢免黄炜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通过、关于罢免曹建军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通过、关于罢免周艳梅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通过。
中炬高新2022年年报显示,何华先后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目前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黄炜于2005年3月至2013年12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贷款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12月任职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高级副总裁;兼任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曹建军先后任职中建总公司第六工程局、天津市政府交通口岸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及天津市滨海新区投资促进局。2018年进入宝能投资集团,任职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宝能投资集团副总裁。
周艳梅于2001年5月至2003年1月任深圳富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2003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深圳市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投资部经理;2011年7月任职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任集团副总裁;兼任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公告显示,中炬高新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还对选举梁大衡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林颖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戈锐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进行了累积投票表决,表决情况显示,梁大衡、林颖、刘戈锐三人当选,刘锗辉未当选。
中炬高新昨日晚间披露关于成立执行委员会的公告,为更加有效地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成立执行委员会,由余健华、林颖、吴剑、张万庆作为执行委员会委员,其中余健华作为执行委员会主任,执行委员会在董事会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实行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制。
公司将市场化选聘专业管理团队。在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空缺期间:执行委员会代行空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后,由新当选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履职;涉及的对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审批的事项根据执行委员会决议执行;由公司董事、执行委员会主任余健华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董事会秘书职务,直至公司选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之日为止。
执行委员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成立,在总经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到位并能正常履职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解散或由董事会决议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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