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完成前,公司(透过豫园股份)持有金徽酒126,814,900股股份(占金徽酒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25%)。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完成日止,金徽酒股份总数并无变化,完成后公司(透过豫园股份)将持有金徽酒101,451,900股股份(占金徽酒股份总数的20%)。因此,公司间接持有的金徽酒的剩余股权将被记为“于联营企业的投资”。
截至本公告日期,预计基于该出售事项集团将确认的未经审计已实现处置收入约为人民币24.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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