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4日讯大湖股份股价今日跌停,截至收盘报6.17元,跌幅10.06%。
大湖股份7月21日晚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须为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之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81,237,188股,据此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4,371,156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冰鲜冻鲜水产品深加工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西藏泓杉持有公司104,631,21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1.74%,系公司控股股东。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西藏泓杉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变更为16.72%,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由于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本次发行后,西藏泓杉仍能通过董事会实现对公司的控制。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发行可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强化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补充公司发展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据大湖股份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减少15.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9.51万元,同比增长60.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16.53万元,同比增长13.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86.61万元,同比增长1.50%。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90.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42.09万元。
大湖股份7月15日发布《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预计2023年半年度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700万元至-1000万元。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为-1300万元至-1600万元。公司2023年上半年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水产品的销售平均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杭州新设医院于2022年6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正式营业,营业初期处于市场开拓阶段,接受病患相对较少,但前期建设投入较大,使用权资产摊销、装修、设备摊销折旧以及人员工资等营业成本较大,导致新设医院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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