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养老新时代发展之路,平安新银保分享“综合金融+医疗养老”创新实践

7月7日,由《每日经济新闻》主办的2023中国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在北京举行,论坛聚焦养老话题,邀请行业专家、险企高管和金融机构养老业务负责人,共同探讨养老新时代保险业的责任担当和发展机遇。平安银行私行财富事业部私财客群经营中心产品总监贺斌受邀出席并参与研讨发言,就养老保险的发展机遇、保险产品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创新等话题发表见解,共同探索养老保险的发展前景与路径。

共商养老新时代发展之路,平安新银保分享“综合金融+医疗养老”创新实践

养老新时代,平安新银保积极探索“保险+养老”融合创新

党的二十大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明确提出,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与此同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金储备成为全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保险产品凭借着长期、稳定性收益赢得市场青睐,有望成为保险业增长的第二曲线。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负责人朱俊生在论坛上说道:“基于中国老龄化、高龄化、少子化的人口结构变迁和多支柱养老金体系改革取向,以及中国短期储蓄占比特别高的国情,未来寿险的重要主战场是养老。”他提到寿险机构可以从四方面发挥寿险的比较优势:一是发挥保险长期确定性保障优势,促进养老财富积累;二是推动年金化领取,发挥保险分散长寿风险独特作用;三是保险与服务有机结合,为消费者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四是完善激励相容机制,提升长期养老资金投资收益率。

面对行业加速迭代和居民需求变化,贺斌在论坛活动的闭门研讨环节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其实储蓄本身就是在做养老,将储蓄转化为保险,在低利率持续下需要找到新的动能。从养老基金、养老保险、养老理财和养老储蓄比较来看,保险产品是可以陪伴一生的金融工具,原因在于储蓄是随时都可以拿走的,基金是随时可以赎回的,而保险可以设计成与生命周期所匹配的,年龄越大可以领的越多,价值是别的工具所不能取代的。个人养老所需要的四笔钱——生前的养老金、大病资金、高品质的医疗资金和传承资金,都可以通过保险产品设计出来。

共商养老新时代发展之路,平安新银保分享“综合金融+医疗养老”创新实践

贺斌还分享道,品质养老需要提前规划,人口老龄化加速带来家庭养老观念的重构,养老供给引领养老需求,高品质养老的规划和养老的优质服务本身是奢侈品,保险业满足品质养老需要还任重道远。无论从政策角度、商业角度和渠道的角度来说,各方都可以做很多的事情共同来解决养老的问题。

保险产品叠加权益体系,全面守护客户的幸福晚年

为满足客户在养老、传承方面的诉求,在产品条线,平安新银保着力打造“年金险+终身寿”的双引擎体系,另外服务方面,于近日全新发布客户权益体系“平安新银保幸福家”,匹配健康、养老、传承等各项权益服务,助力客户及家庭实现当下及未来稳稳的幸福。

其中,养老方面针对客户不同需求平安可提供居家养老和康养社区养老两套解决方案:居家养老方面,平安通过生活管家、医生管家、智能管家的“三位一体”, 从“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管家专心”等维度打造居家养老,为客户提供“衣食住行财,康养乐护安”十大场景下的650项居家养老服务;康养社区方面,位于北上广深杭城心区位的平安臻颐年七星级康养社区,通过七类匠心居住空间打造终身居所,通过健康、慢病、护理等三个阶段提供定制化的有温度服务,预计2025-2026年将开放社区入住。

为周全照顾客户不同生命阶段的差异化需求,平安新银保“幸福家”保险+权益体系把医疗健康、父母养老、子女教育、财富传承等财富管理需求系统性打包,从“健康有所卫”“养老有所依”“财富有所托”三大层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保障。

平安新银保践行“金融为民”,向大财富管理逐步升级

随着养老服务的不断完善,平安新银保将在保险产品种类以及产服匹配上持续探索,做好迭代升级以满足客户全方位养老需求。平安新银保将继续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客户对高品质综合金融和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为依归,从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健康中国”等国家战略出发,用更有温度的“保险+养老”产品服务,切实提升客户养老幸福感,充分发挥保险作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重要作用。

未来,平安新银保也将顺应人民对金融服务的需要,进一步向大财富管理升级,依托平安综合金融与医疗养老生态圈优势,构建核心竞争壁垒,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综合服务,以期打造客户心中的财富管理首选品牌,充分回应新时代新征程上人民对更普惠、多元的金融生活消费体验的美好期待。

说明:平安居家养老服务由平安健康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其他具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各项具体服务的实际提供方请以平安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信息披露为准;康养服务由平安臻颐年(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或其他具有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提供, 康养服务以客户与康养服务提供方正式签署的康养服务合同约定及实际提供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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