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第三代毒品,指为逃避执法打击而对列管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或麻痹效果。如“笑气”就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为什么?
根据精神活性物质的药理特性,将之分为以下种类:
(1)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能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酒精等。
(2)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能兴奋中枢神经系统,如咖啡因、苯丙胺、可卡因等。
(3)大麻:大麻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名的致幻剂,适量吸入或食用可使人欣快,增加剂量可使人进入梦幻,陷入深沉而爽快的睡眠之中,主要成分为△9-四氢大麻酚。
(4)致幻剂:能改变意识状态或感知觉,如麦角酸二乙酰胺(LSD)、仙人掌毒素(mescaline)等。
(5)阿片类:包括天然、人工合成或半合成的阿片类物质,如海洛因、吗啡、阿片、美沙酮、二氢唉托啡、哌替啶、丁丙诺啡等。
(6)挥发性溶剂:如丙酮、苯环己哌啶(PC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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