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24日讯万马股份今日收报12.24元,涨幅0.49%。
昨晚,万马股份发布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全部用于青岛万马高端装备产业项目、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0公里电线电缆建设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压电缆超净XLPE绝缘料项目、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除控股股东海控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法人以及其他合格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310646729股。其中,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25.01%,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海控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万马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万马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控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海控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5897582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海控集团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控集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25.01%。本次发行完成后,海控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万马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万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46.75亿元,同比增长1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亿元,同比增长5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亿元,同比增长40.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亿元,同比下滑24.12%。
万马股份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680.10万元,上期金额为4726.92万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30330762股后的股本1005158336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8元,不转增不送股。
万马股份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3年一季度,万马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0.75亿元,同比下滑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71.49万元,同比增长12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41.72万元,同比增长77.8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4亿元,同比下滑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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