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18日讯东土科技于今日早间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东土科技2023年5月15日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数字工厂智能控制解决方案项目、数字建造及智能工程装备控制解决方案项目、研发和实训展示中心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东土科技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东土科技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情况协商确定。
东土科技本次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且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33,117,181股的30%即159,935,154股。
东土科技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东土科技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2023年3月末,东土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平直接持有公司109,569,517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预计本次发行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一方面,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从而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另一方面,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而募投项目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出经济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从长期来看,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以及盈利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得到有效提升。
东土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顾东伟、赵培兵。
东土科技2022年营业收入为11.05亿元,同比增长17.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7.45万元,同比增长28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亿元,上年同期为-7920.7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21.76万元,上年同期为1.29亿元。
东土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74亿元,同比增长72.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0.13万元,上年同期为-6533.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674.72万元,上年同期为-6896.44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5亿元,上年同期为-5742.05万元。
东土科技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以每股发行价格7.90元向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481,016股股份、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5,063,291股股份、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379,746股股份、向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发行2,531,645股股份、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265,822股股份、向高维平发行1,265,822股股份、向郭金胜发行1,265,822股股份,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20,253,164股,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5.60元,本次发行费用合计5,288,918.08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4,711,077.52元。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等特定对象缴纳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5.60元,扣除券商首期保荐与承销费人民币3,867,924.53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156,132,071.07元,已分别存入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古城支行开立的人民币11050164530000001065账户121,132,071.07元,在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开立的人民币20000010566600067570222账户35,000,000.00元。2022年1月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XYZH/2021TJAA10171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63,213,822.23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40.49%。根据公司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闲置前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前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工业互联网通信设备研发升级建设项目、信息化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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