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废止一批房地产政策文件 商品房限售限购政策取消

新京报讯 11月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废止一批房地产政策文件的通知,决定废止2017年、2018年出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这也意味着之前发布的商品房限售限购政策全部取消。

通知提到,昆明市政府办公室决定废止2017年10月1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8年3月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8年7月1日印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

据介绍,近期,国家和云南省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按照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昆明市对2018年-2022年期间印发的房地产政策文件进行清理。

从上述3个文件的内容来看,涉及的土地供应、商品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已不适应当前国家和云南省关于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要求,相关内容已被《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现行政策涵盖或替代,现已无保留的必要。因此决定废止执行。

废止后,相关政策按照《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编辑 武新

校对 杨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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