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周至县货币真伪鉴定机构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落实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工作要求,自2023年10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周至县支行不再受理货币真伪鉴定业务。现将周至县货币真伪鉴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取款、货币兑换等业务时发现假币予以收缴后,被收缴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的,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者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或授权的货币真伪鉴定单位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二、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办公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88号。

三、 周至县被授权的货币真伪鉴定机构名单如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周至县支行营业室,办公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中心东街11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支行,办公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中心街6号。

中国人民银行周至县支行

2023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周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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